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5月9日,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及《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持股3%的股东保成鼎盛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成鼎盛)提交的《关于向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提请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及《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1年5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表决。
以上临时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所涉及的内控制度具体内容已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发函日,保成鼎盛持有公司股票5,2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有权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同时,经公司董事会审核,上述股东提交的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在提交时间、提交的内容和形式等方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依法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