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到期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在通过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后,公司积极推进材料申报等有关事宜,受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募投项目、行业情况等综合因素影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未取得实质进展。截止本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决策程序有效期已到期自动失效。
根据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再融资相关规定,如公司拟继续或重新启动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需按照规定重新履行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失效,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未来公司将根据项目的推进进度及资金需求状况,统筹安排公司融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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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