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对公司2021年度与顺德农商行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与顺德农商行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事项公平、合理,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与顺德农商行相关关联交易的议案》。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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