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股东晏志清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龙船艇”)于2020年10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持本公司股份34,420,23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16.97%)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晏志清先生计划在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056,15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公司于2021 年2 月8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截至2021年2月7日,晏志清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
公司于2021 年3月1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2020年11月9日至2021年2月26日期间,夏刚先生和晏志清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2,054,8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32%。
近日,公司收到晏志清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晏志清先生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 | 减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晏志清 | 集中竞价 | 2020年11月9日 | 33.54 | 235,684 | 0.1162 |
2020年11月10日 | 34.07 | 894,100 | 0.4409 | ||
2020年11月11日 | 31.37 | 671,087 | 0.3309 | ||
2020年11月19日 | 30.21 | 168,557 | 0.0831 | ||
2020年11月20日 | 34.82 | 43,432 | 0.0214 | ||
2020年11月23日 | 35.90 | 10,000 | 0.0049 | ||
合计 | 2,022,860 | 0.9974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晏志清 | 合计持有股份 | 34,420,230 | 16.9718 | 32,397,370 | 15.974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605,058 | 4.2429 | 8,099,343 | 3.993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5,815,172 | 12.7289 | 24,298,027 | 11.9808 |
注:1、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2、本次减持后持有的无限售条件股份和有限售条件股份是本年度的最新额度,稍有变动。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股东晏志清系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
3、本次实施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总数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数量之内,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
三、备查文件
1、晏志清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