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近日分别收到董事肖壮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提出的辞职申请和独立董事吴照云先生因工作原因提出的辞职申请。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肖壮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肖壮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董事会将在根据相关规定提名新的董事候选人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吴照云先生辞职后将导致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低于董事会总人数的1/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吴照云先生的辞职申请应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补其缺额后生效,在此之前,吴照云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按照法定程序补选新任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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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1-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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