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05 月 08 日通过邮件、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1 年 05 月 09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 7人,实际表决董事 7 人。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召集人在会议上做出说明,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提前5日通知,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新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 2022 年 04 月29 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2021-02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05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