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029证券代码:836395 证券简称:朗鸿科技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1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忻宏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2,002,2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736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杨大庆因个人原因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无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2020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2,002,29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次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2020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2,002,29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次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为:2021-017)及《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为:2021-01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2,002,29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次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公司编制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2,002,29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次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司编制《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2,002,29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次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报告并出具审计报告,聘期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2,002,29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次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七)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为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2,002,29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次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2,002,29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次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1年度公司和子公司杭州朗鸿智联科技有限公司拟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具体按实际发生为准。2021年度公司和子公司杭州朗鸿智联科技有限公司拟向工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具体按实际发生为准,期限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2,002,29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公告编号:2021-029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次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2,002,29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次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锦秀、何晶晶
(三)结论性意见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