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通讯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年4月25日、电话形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瑞庆
6.会议列席人员(如有):公司监事、财务总监列席了会议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董事刘希,唐有根、冯艳芳、李德成、申华萍因公出差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公告编号:2021-027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力锂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
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力锂能有限公司(下称“安徽天力”)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保函、票据开立、保理等业务),具体授信品种、金额、利息、费用和期限等条件由安徽天力与授信银行协商,公司拟为安徽天力此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自银行授信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担保内容以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根据公司2020 年5 月21 日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第十九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的……无须股东大会审议仅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在以上额度内为安徽天力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无需经董事会另行审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21-027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