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股票简称:奥翔药业股票代码:603229中国·浙江·临海2021年5月18日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8日14点00分;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5号公司301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郑志国先生
四、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介绍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三)宣读奥翔药业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宣读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1.《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6.《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8.《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五、股东审议议案;
六、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
七、主持人宣读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人数,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八、现场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各项议案逐项进行投票表决;
九、计票人计票、监票人监票;
十、取得网络投票信息,合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
十一、主持人在会议现场宣布各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和结果,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议案是否通过;
十二、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三、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四、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五、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确保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次股东大会设立会务组,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大会会务组查验合格后,方可出席会议。本次会议不邀请媒体参加。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邀请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任何人进入会场。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也必须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和扰乱会议秩序。股东在会议召开期间准备发言的,请于会前十五分钟向大会会务组登记。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
四、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分钟,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现场股东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六、会议期间,请遵守会场秩序,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七、公司聘请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议案一: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0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精神,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2020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
2020年,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按照既定的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营目标,扎实工作,秉持“研发促进发展,大研发实现超常规快速发展”的发展理念,投入大量财力人力用于产品的研究分析开发,以研发带动规范市场产品注册、GMP规范管理和EHS建设等多项工作,紧盯国际仿制药市场的发展前沿和需求动向,积极跟踪世界专利药品的生命周期,拓展产品研发与生产的范围并延伸产品生产价值链,为公司的发展和业绩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924.94万元,同比增长32.9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83.60万元,同比增长54.00%。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
序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1 | 2020年4月1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1、《关于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5、《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6、《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7、《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8、《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9、《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10、《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20年度综合授 |
信额度的议案》;1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12、《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13、《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14、《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15、《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 | 2020年4月24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3、《关于〈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4、《关于〈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5、《关于〈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7、《关于引进战略投资者的议案》;8、《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9、《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10、《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11、《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13、《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3 | 2020年4月29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4 | 2020年6月3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1、《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5 | 2020年7月16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5、《关于〈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6、《关于〈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7、《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8、《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9、《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6 | 2020年7月24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1、《关于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议案》;2、《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股票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的议案》;3、《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4、《关于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5、《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6、《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7、《关于〈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 |
案》;8、《关于公司与郑志国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9、《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10、《关于〈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11、《关于〈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1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13、《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1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7 | 2020年8月28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1、《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
8 | 2020年9月10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1、《关于〈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2、《关于公司与郑志国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9 | 2020年10月29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10 | 2020年11月27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2、《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3、《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11 | 2020年12月14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2、《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3、《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4、《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5、《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经理的议案》;6、《关于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
12 | 2020年12月24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3、《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序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1 | 2020年5月11日 |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3、《关于〈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4、《关于〈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5、《关于〈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7、《关于引进战略投资者的议案》;8、《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9、《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10、《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11、《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2 | 2021年5月18日 |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 1、《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5、《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6、《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7、《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8、《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20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9、《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10、《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
3 | 2020年8月6日 |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关于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议案》;3、《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5、《关于〈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6、《关于公司与郑志国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7、《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8、《关于〈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议案》;9、《关于〈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10、《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11、《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4 | 2020年12月14日 |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依据各自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充分利用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积极参与审议和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的三名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工作职责,客观、独立和公正的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它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整体发展战略
目前,全球药品市场快速发展,药品监管要求更加严格,药品研发质量要求不断提高,在未来几年,全球将有大量创新药专利权到期。
公司将以此为契机,密切关注国际原料药行业的发展趋势,依托公司的研发优势,优化、整合公司现有资源,开发出具有技术难度大、附加值高的产品,并逐步开展制剂药品生产以及为国外大型制剂药品企业代理加工生产,实现“中间体+特色原料药+制剂”的一体化升级,实现“服务健康、创建品牌”的战略目标。
根据该发展战略,公司将把技术创新和国际合作作为公司发展的基本动力,施行积极的技术储备、更新和应用策略,全面把握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制剂产品的开发、应用开发,同时不断扩大销售网络的覆盖面,积极开拓美国、日本、欧洲等高端规范市场,力争在未来成为国内领先的特色医药企业,最终成为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力的医药企业。
(二)经营计划和目标
1.产品开发计划
(1)产品研发重点
公司产品研发主要侧重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通过不断对现有主导产品的生产工艺进行改良和持续优化完善,始终保持公司产品的竞争力。二是依托公司的技术优势,选择具有治疗效果好、技术难度大的药品,开发新的避专利工艺,形成独特的具有竞争优势的原料药生产工艺。三是针对公司已有的特色原料药,以自主研发为主,联合研发为辅,积极开发相应的制剂产品。
(2)产品投资规划
公司产品投资规划主要是着眼于特色原料药及关键药物中间体产品的产业化项目。另外,公司积极推进自身业务转型,延伸产业链,依托特色原料药及中间体的品种优势和工艺技术,不断开发原料具有特色或制剂技术具有优势的特色制剂品种。
2.市场拓展与营销计划
公司计划采取“做好服务,为客户创造竞争优势价值”的营销策略,在保证现有市场的基础上积极完善营销网络建设,培养一支全球化的、高素质的营销管理和技术支持服务团队。首先,巩固并深化现有客户关系,按照不同客户的产品方向,供应符合相应质量标准的产品,充分满足客户的市场需求,保证与客户的长久合作关系;其次,公司将积极开拓欧洲、美国、日本等规范市场,同时加强非规范市场及国内市场的营销力度,并且针对不同的市场特点制订不同的销售方案,如直接销售、与经销商合作等不同方式;最后,公司将加强销售人员的团队建设,加强销售人员与客户的沟通交流,做好跟踪和培养工作,并进一步完善销售管理流程,为公司销售规模的持续快速扩张提供后台保障。
3.研发与创新计划
(1)研发平台建设计划
在研发中心进一步建设过程中,公司将依托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院士工作站等平台,因地制宜构建完善的研发体系,加强小试工艺优化与放大试产、分析方法的开发,不断满足高端市场客户需要。
(2)合作研发模式建设
公司坚持自主研发道路,同时充分发挥合同定制优势以提升研发效率。合作
研发的对象主要是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研究机构,能够充分发挥产、学、研互动优势。
4.人力资源发展计划
(1)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关键,公司将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建立起人才吸引、激励和发展的机制及管理体系,充分开发国内、国际人才资源,优化人才资源配置,促进人才合理分布,确保公司最大限度地吸引和发挥人才优势。
(2)建立人才梯队。公司将遵循人才培训、人才储备过程的客观规律,以培养技术研发、市场营销及企业管理等骨干人才为重点,有计划地吸纳各类专业人才进入公司,形成高、中、初级的塔式人才结构,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储备人才力量。在未来几年内引进一批国内外医药行业内研发、营销、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以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
(3)加强在职员工的培训。公司将有计划分批分期地对员工进行素质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一是对普通员工进行生产技能培训,构筑坚实的基层人才基础;二是对现有研发人员,结合生产经营,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进行专业培训,更新知识,并有针对性地选派人员到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国外合作企业进行短、中、长期轮流培训;三是对现有管理人员加强工商管理学科等专业培训,形成企业发展可依赖的中坚力量。
四、董事会2021年工作的展望
2021年,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为适应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参考国内同行业公司组织机构、管理模式,完善组织结构及制度,形成科学的公司治理体系和管理机制,坚持依法治企,充分保障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战略决策得到有效贯彻执行。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按照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要求,进一步梳理公司决策层、经营层、监督层的关系,进一步强化董事会的经营决策权、公司内控机制建设。同时,董事会将加强管理层之间的信息沟通与交流,确保公司各个方面协调运转、信息畅通。加强对公司规范运作培训,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优化流程,通过制度的优化、培训、评估、检查、监督,强化制度的执行,继续加大财务、审计的监督力度,加强对生产经营、资金管理和收入分配等重大问题的监督,增强监督的有效性,确保企业规范管理。董事会将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要求,按照确定的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计划,
认真组织落实,面对复杂的市场环境,积极应对,提高发现并抓住机遇的能力,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实现公司健康、快速发展。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5月18日
议案二: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0年,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权,积极了解和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等情况,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就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12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二)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引进战略投资者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
的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三)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四)2020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五)2020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六)2020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股票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郑志国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七)2020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八)2020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与郑志国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九)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十)2020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一)2020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十二)2020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依照各项法律、法规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通过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讨论,并对公司的决策程序、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其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事项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2020年的财务核算和管理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
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各项经营指标。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检查后认为:关联交易符合相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计划
2021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行。同时,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也将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适应新形势。并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5月18日
议案三: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以天健审〔2021〕4168号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0年 | 2019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409,249,350.21 | 307,914,615.40 | 32.9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6,836,031.18 | 56,386,592.46 | 54.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85,537,299.89 | 48,221,953.08 | 77.3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8,470,268.68 | 87,729,755.39 | 57.84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126,882,138.32 | 645,185,357.03 | 74.66 |
总资产 | 1,381,688,452.87 | 886,144,781.00 | 55.92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0年 | 2019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9 | 0.25 | 56.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9 | 0.25 | 56.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8 | 0.22 | 72.7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73 | 9.07 | 增加3.6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54 | 7.76 | 增加4.78个百分点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739,105,794.64 | 53.49 | 341,541,726.95 | 38.54 | 116.40 | 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非公开定向增发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0.00 | 0.00 | 542,457.83 | 0.06 | -100.00 | 主要系受美元兑换人民币汇率下跌影响,导致美元掉期业务的公允价值计量产生损失,并导致确认相应的交易性金融负债增加所致 |
预付款项 | 1,314,095.61 | 0.10 | 754,032.92 | 0.09 | 74.28 | 主要系公司期末支付预付原料款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840,857.08 | 0.06 | 3,265,571.85 | 0.37 | -74.25 | 主要系公司本期内销增加,出口退税减少;期末应收出口退税减少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2,934,910.37 | 0.21 | 5,195,162.27 | 0.59 | -43.51 | 主要系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的应交税费减少所致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3,078,700.00 | 0.95 | 0.00 | 0.00 | 不适用 | 主要系公司子公司对外投资所致 |
固定资产 | 222,878,330.83 | 16.13 | 170,296,145.21 | 19.22 | 30.88 | 主要系公司本期购买的设备增加和研发质检楼转固投入使用所致 |
无形资产 | 59,302,622.75 | 4.29 | 35,220,683.73 | 3.97 | 68.37 | 主要系子公司本期购买土地导致无形资产增加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717,620.76 | 0.34 | 3,480,684.34 | 0.39 | 35.54 | 主要系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和递延收益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4,742,696.63 | 1.79 | 0.00 | 0.00 | 不适用 | 主要系公司支付土地保证金及预付设备款所致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4,689,501.78 | 0.34 | 0.00 | 0.00 | 不适用 | 主要系受美元兑换人民币汇率下跌影响,导致美元掉期业务的公允价值计量产生损失,并导致确认相应的交易性金融负债增加所致 |
预收款项 | 0.00 | 0.00 | 1,697,636.54 | 0.19 | 49.48 |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原分类为“预收款项”调整至“合同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 主要系公司本期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
合同负债 | 2,533,017.61 | 0.18 | 0.00 | 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4,601.77 | 0.0003 | 0.00 | 0.00 |
应付职工薪酬 | 19,958,676.92 | 1.44 | 14,791,092.30 | 1.67 | 34.94 | 主要系公司本期计提工资及年度奖金增加所致 |
应交税费 | 4,246,205.24 | 0.31 | 135,390.61 | 0.02 | 3,036.26 | 主要系公司期末计提税金增加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138,250.41 | 0.01 | 90,519.08 | 0.01 | 52.73 | 主要系公司本期应付暂收款增加所致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0.00 | 0.00 | 81,368.67 | 0.01 | -100.00 | 主要系受美元兑换人民币汇率下跌影响,导致美元掉期业务的公允价值计量产生损失所致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 | 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39,206,372.00 | 160,000,000.00 | 49.50 | 主要系公司本期资本公积金转增6400万股、非公开发行15,206,372股所致 |
资本公积 | 557,382,340.90 | 228,648,346.89 | 143.77 | 主要系公司本期非公开发行股票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所致 |
其他综合收益 | -1,079,615.90 | 0.00 | 不适用 | |
盈余公积 | 37,229,609.83 | 28,729,941.40 | 29.58 | |
未分配利润 | 294,143,431.49 | 227,807,068.74 | 29.12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126,882,138.32 | 645,185,357.03 | 74.66 |
项目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销售费用 | 6,781,677.25 | 8,992,397.74 | -24.58 | |
管理费用 | 56,930,675.04 | 48,875,077.94 | 16.48 | |
研发费用 | 50,770,232.16 | 47,746,752.58 | 6.33 | |
财务费用 | 15,667,078.19 | -6,869,604.83 | 328.06 | 主要系受美元兑换人民币汇率影响所致 |
项目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8,470,268.68 | 87,729,755.39 | 57.84 | 主要系本期收到的货款增加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5,441,197.03 | -2,210,959.08 | -4,669.03 | 主要系本期支付购买土地及购建固定资产款项增加和支付对外投资款项增加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0,197,172.28 | -38,452,394.78 | 1,114.75 | 主要系本期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
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台州奥翔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50.00 | 20.04 | 19.31 | 0.00 | -4.45 |
北京奥翔康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100.00[注] | 0.92 | -1.48 | 0.00 | -1.48 |
奥翔(香港)实业有限公司 | 100% | 200万美元 | 1,545.74 | 1,545.74 | 254.09 | 253.79 |
浙江麒正药业有限公司 | 100% | 1,000.00 | 7,671.52 | 936.07 | 0.00 | -63.93 |
议案四: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84,996,684.2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499,668.4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28,069,472.50元,减去本年度分配的现金红利12,000,000.00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2,566,488.35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
(一)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239,206,3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940,477.9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0.66%。
(二)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239,206,37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47,841,274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39,206,372股增加至287,047,646股。本次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结果四舍五入所得,最终转增股数以公司履行完毕法定程序后另行发布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的股数为准。
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前提下,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结果,适时修订《公司章程》与注册资本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奥翔药业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5月18日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奥翔药业2020年年度报告》和《奥翔药业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5月18日
议案六: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0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相关业务。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 ||||
首席合伙人 | 胡少先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03人 |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1,859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737人 | ||||
2020年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30.6亿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27.2亿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18.8亿元 | ||||
2020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511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5.8亿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382 |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项目合伙人 | 严燕鸿 | 2008年3月 | 2005年 | 2008年3月 | 2019年 | 2020年:签署奥翔药业、百达精工2019年审计报告; 2019年:签署中来股份、双箭股份2018年审计报告; 2018年:签署中来股份、桐昆股份2017年审计报告。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严燕鸿 | 2008年3月 | 2005年 | 2008年3月 | 2019年 | 2020年:签署奥翔药业、百达精工2019年审计报告; 2019年:签署中来股份、双箭股份2018年审计报告; 2018年:签署中来股份、桐昆股份2017年审计报告。 |
叶泽伟 | 2017年4月 | 2011年 | 2017年4月 | 2019年 | 2020年:签署奥翔药业2019年审计报告 |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金晨希 | 2005年12月 | 2002年 | 2005年12月 | 2021年 | 2020年:签署三维股份、三维通信、泰林生物、炬华科技、新化股份2019年度审计报告; |
2019年:签署三维通信2018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0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55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含税)。本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内控审计费用价格与2019年度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2020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公司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5月18日
议案七: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0年度,从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税前薪酬(万元) |
郑志国 | 董事长、总经理 | 现任 | 60.92 |
张华东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36.54 |
郑仕兰 | 董事 | 现任 | 23.21 |
刘瑜 | 董事 | 现任 | 28.13 |
张福利 | 独立董事 | 现任 | 7.00 |
徐海燕 | 监事 | 现任 | 15.84 |
朱贺敏 | 监事 | 现任 | 28.88 |
余官能 | 监事 | 现任 | 24.62 |
刘剑刚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8.13 |
高恺 | 副总经理 | 现任 | 50.52 |
钟瑜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5.21 |
李震宇 |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 现任 | 21.27 |
朱大旗 | 原独立董事 | 离任 | 7.00 |
厉国威 | 原独立董事 | 离任 | 7.00 |
周日保 | 原董事、副总经理 | 离任 | 9.35 |
娄杭 | 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7.04 |
议案八: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及资金预算,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2,8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银行名称 | 授信额度 |
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 | 48,000.00 |
2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 | 23,000.00 |
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 | 20,000.00 |
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 | 9,800.00 |
5 | 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 | 20,000.00 |
6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分行 | 15,000.00 |
7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分行 | 10,000.00 |
8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 10,000.00 |
9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 10,000.00 |
10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市杜桥镇支行 | 10,000.00 |
11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 10,000.00 |
12 | 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10,000.00 |
13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支行 | 10,000.00 |
14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 10,000.00 |
1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 6,000.00 |
16 | 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6,000.00 |
17 | 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椒江支行 | 3,000.00 |
18 |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 2,000.00 |
合计 | 232,800.0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融资租赁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及资本开支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所称额度有效期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5月18日
议案九: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麒正药业日常经营需要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在2021年拟为麒正药业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的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由麒正药业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限内,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浙江麒正药业有限公司
(二)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三)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集聚区甲南大道东段9号集聚区行政服务中心387室(仅限办公)
(四)法定代表人:郑志国
(五)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六)经营范围:药物制剂的研发、生产、委托加工、销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八)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7,671.52 |
负债总额 | 6,735.44 |
银行贷款总额 | 0.00 |
流动负债总额 | 6,735.44 |
资产净额 | 936.07 |
2020年度(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0.00 |
净利润 | -63.93 |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形。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