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5月8日13: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5月8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赵中武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因情况紧急,经全体监事认可,同意豁免公司于会议召开前3日向监事发出会议通知的义务。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58,356,947.49元,未弥补亏损金额936,389,724.76元,实收股本为1,128,057,168.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2021-0)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盖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二○二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