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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127 证券简称:南极电商 公告编号:2021-038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1年5月7日(星期五)下午2:30在上海市杨浦区江湾城路99号尚浦中心3号楼10楼南极电商(上海)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玉祥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年5月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出席的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93人,代表股份685,178,6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7.911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3人,代表股份648,458,3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415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50人,代表股份36,720,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495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91人,代表股份42,506,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31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1人,代表股份5,785,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35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50人,代表股份36,720,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9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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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议案1.00《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682,751,2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57%;反对:2,306,2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366%;弃权:12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078,858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894%;反对:
2,306,242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257%;弃权:12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49%。
议案2.00《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2,830,1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73%;反对:2,226,7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50%;弃权:12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157,758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751%;反对:
2,226,742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86%;弃权:12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63%。
议案3.00《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2,821,5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60%;反对:2,204,6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18%;弃权:15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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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149,158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548%;反对:
2,204,642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66%;弃权:15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85%。议案4.00《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82,962,7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66%;反对:2,159,1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51%;弃权:5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290,358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870%;反对:
2,159,142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96%;弃权:5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4%。
议案5.00《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2,580,4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08%;反对:2,532,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96%;弃权:6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908,058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876%;反对:
2,532,442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578%;弃权:6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6%。
议案6.00《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7,063,6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56%;反对:4,269,442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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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231%;弃权:3,845,57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1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391,187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086%;反对:
4,269,442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443%;弃权:3,845,57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0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71%。
议案7.00《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总表决情况:
同意:682,708,0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94%;反对:2,325,2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394%;弃权:14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035,658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878%;反对:
2,325,242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704%;弃权:14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18%。
议案8.0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2,714,3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03%;反对:2,365,5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52%;弃权:9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041,958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026%;反对:
2,365,542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652%;弃权:9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2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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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为: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