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董事会秘书辞职以后,由公司总经理李祖岳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2020年12月,因公司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等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违规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时任总经理李祖岳(代行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予以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李祖岳先生已不适合继续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在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为正常履行公司信息披露义务,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司董事会指定由董事长任嘉鹏先生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选聘工作。
联系电话:0571-6372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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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