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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变更签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0年11月2日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并于2020年11月23日领取贵会核准批文(证监许可[2020]3157号)。本次变更前,本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签字会计师为杨锡刚、刘灵通,签字会计师现变更为刘灵通、张敬鸿。
变更事由:中天运作为本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审计机构,原指派杨锡刚、刘灵通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内部分工调整,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锡刚不再担任本公司2020年度审计项目签字会计师。中天运指派注册会计师刘灵通、张敬鸿负责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并相应安排由刘灵通、张敬鸿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签字会计师继续完成本项目的相关工作。
本公司同意上述变更事项。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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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变更签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之签章页)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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