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010证券代码:832876 证券简称:慧为智能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制度已经 2021年04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要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本制度已经 2021年04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要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和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