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ST三五 公告编号:2021-106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相关公告的更正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此前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关于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关于2020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1-104)中正文所述提案1.00为“1.00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提案”,但在相关附件中错写成“1.00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提案”,附件中的具体提案内容表述亦随之有误;公司现进行更正如本公司所述,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以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1-107)为准。
一、关于《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附件4(第11页)相关内容的更正
㈠更正前
01.00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提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
——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据此,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㈡更正后
01.00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提案
公司收购的深圳市道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道熙科技”)100%股权,形成商誉652,554,847.24元。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对因收购道熙科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2020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49,807,269.12元;商誉减值准备计入公司2020年损益,导致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49,807,269.12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3.11%。
二、关于《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附件4(第11页)相关内容的更正
㈠更正前
1.00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提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据此,公司决
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㈡更正后
1.00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提案
公司收购的深圳市道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道熙科技”)100%股权,形成商誉652,554,847.24元。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对因收购道熙科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2020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49,807,269.12元;商誉减值准备计入公司2020年损益,导致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49,807,269.12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3.11%。
三、关于《关于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相关内容的更正
第8页相关内容的更正:
㈠更正前
01.00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提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据此,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㈡更正后
01.00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提案
公司收购的深圳市道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道熙科技”)100%股权,形成商誉652,554,847.24元。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对因收购道熙科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2020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49,807,269.12元;商誉减值准备计入公司2020年损益,导致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49,807,269.12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3.11%。
第14页相关内容的更正:
㈠更正前
1.00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提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据此,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㈡更正后
1.00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提案
公司收购的深圳市道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道熙科技”)100%股权,形成商誉652,554,847.24元。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对因收购道熙科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2020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49,807,269.12元;商誉减值准备计入公司2020年损益,导致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49,807,269.12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3.11%。
四、关于《关于2020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1-104)附件4(第12页)相关内容的更正
㈠更正前
1.00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提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据此,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㈡更正后
1.00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提案
公司收购的深圳市道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道熙科技”)100%股权,形成商
誉652,554,847.24元。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对因收购道熙科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2020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49,807,269.12元;商誉减值准备计入公司2020年损益,导致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49,807,269.12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3.11%。
除前述特定说明外,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相关公告其他内容未变;如前所述,因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及补充通知前后涉及多个公告,为避免混淆,不再逐一发布更正后的版本,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以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1-107)为准。因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公司将尽量避免类似情形的再次发生,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