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ST三五 公告编号:2021-105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法院文书的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少晖先生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深圳中院”)相关法律文书;公司现将文书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收到的《通知书》内容
公司收到的深圳中院(2021)粤03执165号《通知书》主要内容:
关于申请执行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龚少晖等人借款合同纠纷案,本院(指深圳中院,下同)在执行过程中将依法变价被执行人龚少晖持有的“ST三五”(证券代码300051,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共9,500,000股。
二、龚少晖先生收到的《执行裁定书》内容
龚少晖先生收到的深圳中院(2021)粤03执16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被执行人:龚少晖等人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龚少晖等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20)粤03民初3034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偿付人民币52,237,220.10元及利息等,本院于2021年1月6日依法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履行其义务,被执行人未以履行。
在诉讼阶段,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依法保全冻结了被执行人龚少晖证券账户内持有的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9,500,000股(证券代码:
300051,证券简称:ST三五,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冻结案号为(2020)粤03执保487号,冻结期限为三年,自2020年7月2日至2023年7月1日止。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处分上述被执行人龚少晖持有的ST三五无限售流通股股票以清偿债务。
经查询,上述冻结的被执行人龚少晖持有的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9,500,000股(证券代码:300051,证券简称:ST三五,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已经质押给本案申请执行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上述股票占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2.60%。
本院认为,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处分被执行人的上述财产,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本院决定对上述9,500,000股股票进行处置,由于上述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ST三五总股本的数量比例为5%以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变价被执行人龚少晖持有的ST三五(证券代码:300051,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共9,500,000股以清偿债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前述裁定已经送达。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及强制执行的情况
至本公告披露日,龚少晖先生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的数量为109,977,735股,占其持股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30.07%;另有22,395,700股处于公证处债务核实阶段;具体情况详见《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部分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部分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部分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部分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部分解除质押、解除冻结暨发生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关于股份过户暨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司法再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及《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将被拍卖、变卖的提示性公告暨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184)、《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暨可能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9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19)、《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债务核实文书暨通知〉之邮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四、强制执行事项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就前述强制执行相关事项,公司此前曾于2020年7月3日、2021年1月15日分别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部分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11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龚少晖先生与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纠纷涉及的相关股份如过户完成,公司股东名单及相关股东持股数、持股比例将发生变化,届时龚少晖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100,477,7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48%(其中包括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财达证券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33,000,000股股份表决权;扣除前述表决权委托后,届时龚少晖先生仍持有公司67,477,735股股份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18.45%);本次强制执行相关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无直接的重大影响,当前亦未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各项业务均仍在有序进行中。鉴于当前龚少晖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数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00%(含司法冻结、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且龚少晖先生与江西绿滋肴控股有限公司表决权委托尚未生效,公司控制权变动存在不确定性,进而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和跟进龚少晖先生相关案件强制执行及股份变动状况,并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方依照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深圳中院(2021)粤03执165号《通知书》
2、深圳中院(2021)粤03执16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