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
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全柴动力”)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全柴动力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工作函”)。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工作函》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根据《工作函》要求对所列问题逐项回复和核查,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请做好全柴动力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公司将在上述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工作函》的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申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