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中国 上海二〇二一年五月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1
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三、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1. 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
2. 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2
3. 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7
4. 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8
5.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
6. 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1
7. 关于重新审议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22
8.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24
9.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26
1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27
11.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8
四、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29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4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祖冲之路2388号科博达会议室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柯桂华先生 参加会议人员:符合条件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其他人员会议议程:
一、会议签到:
13:30-14:30,与会人员签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递交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并领取《表决票》。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介绍参加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
四、董事会秘书宣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五、审议各项议案:
1. 审议《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审议《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审议《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审议《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 审议《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 审议《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 审议《关于重新审议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8. 审议《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9. 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六、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对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进行回答
八、投票表决
1. 推选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2. 股东填写表决票并投票表决
3. 监票、计票人员统计现场投票情况
九、监票人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十、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情况宣读见证意见
十一、签署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结束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自觉遵守。
一、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2021年4月2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0)中的相关规定办理参会手续,证明文件不齐、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设秘书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三、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投票与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网络投票的相关规则。现场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在审议议案后,填写表决票进行投票表决。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相关规则。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在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时提出,并填写《股东发言征询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要求临时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向大会秘书处报名,并填写《股东发言征询表》,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有多名股东同时要求发言的,由大会主持人安排发言顺序。
五、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其股东身份、代表的单位和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为了保证会议的高效率进行,每一位股东发言应简洁明了,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每位股东的发言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 5 分钟。股东违反前款规定的发言,主持人可以拒绝或制止。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可
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六、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
七、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将手机关闭或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八、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表决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大会现场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不选或多选,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若已进行会议登记并领取表决票,但未进行投票表决,则视为该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自动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的表决权在统计表决结果时做弃权处理。
九、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十一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
十、本次会议的见证律师为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十一、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需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引导、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动态随申码、如实完整登记个人相关信息。出现发热等症状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议案一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年度,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职责,严格执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稳步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完成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实现稳健发展。同时,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工作,保障公司战略决策的稳定执行。内容详见附件:《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职责,严格执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工作,保障公司战略决策的稳定执行。现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生产经营情况
2020年,全球汽车市场受新冠疫情等不利因素严重影响,汽车销量为7,803万辆,同比下降13%;其中中国的产销完成分别为2,522.5万辆和2,531.1万辆,同比分别下降2.0%、1.9%。作为国内汽车电子行业市场全球化领先企业,尽管受到全球疫情和中美贸易战双重影响,公司仍稳步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较好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实现稳健发展。报告期内,按合并报表口径,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1,372.77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实现归母净利润51,467.9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38%。
随着消费者对汽车安全、环保、舒适、智能化需求的日益提升,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数字化正加速推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给汽车电子企业带来更多发展机遇。
1、加快新能源车市场布局
全球新能源车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大众集团、戴姆勒、宝马等国际大型汽车公司纷纷加快向电动化转型。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快在电动车领域市场布局。
首先,抓住大众转型电动车契机。2020年,大众集团在全球电动车市场表现优异,销量42万辆,排名位列全球第二;其计划到2030年生产2600万辆,正成为全球最具增长潜力电动车企业。MEB 平台是大众集团研发的专用电动车平台,截至2020年底公司已有6个以上产品获得MEB平台项目定点,分别配套大众全球、上汽大众、一汽大众,为后续产品全面进入大众新能源车市场奠定了坚实基础。
其次,积极推进与特斯拉、蔚来等造车新势力头部企业建立合作关系。截至
2020年底已与小鹏、理想在新能源车的多个车型开展产品合作,进一步拓展了科博达产品在新能源车领域的技术应用。
2、打造“融智能、健康和舒适为一体”先进智能化座舱的视觉系统智能座舱,是实现车、人和道路智能交互的“智能移动空间”,2020年全球市场规模约396亿美元,是继自动驾驶后汽车行业最具商业价值发展领域,目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未来增长空间巨大。
健康绿色的氛围照明,将融光源和智能技术为一体,形成全方位人机交互协同,是实现智能座舱场景化功能、优化座舱内视觉环境最重要配置之一;其在智能座舱仪表台、中控、门板、顶棚等主要区域应用日益广泛,成为智能座舱中不可或缺的元素。基于其未来市场前景,报告期内公司以原氛围灯业务为基础专门成立独立智能光源业务中心,围绕智能座舱氛围照明,为将来作为“第三生活空间”的智能座舱打造先进的视觉系统。目前智能光源业务中心已累计获得上汽大众、一汽大众和德国大众多个定点项目,为未来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3、逐步推进主动进气格栅产品的市场应用
因节能减排需要,现部分燃油车、新能源车已安装主动进气格栅。随着国六排放标准实施、燃油车节能减排要求提高、全球新能源车销量增加,主动进气格栅未来或将成为标配产品。以中国市场为例,据统计,2019年市场规模22.28亿元,同比增长29%。相关机构预测,后续每年平均增长率有望保持25%以上,2026年将超过100亿元,市场前景广阔。
科博达是国内较早研发主动进气格栅电子控制器的专业公司,目前在国内产品的技术处于领先地位。公司持续加大人才、技术和资金投入力度,加快培育壮大主动进气格栅业务。产品在乘用车市场已先后拓展到福特、沃尔沃、上海大众、吉利、长城等客户,并率先在国内推出商用车主动进气格栅总成系统,获得一汽解放项目定点,成为国内商用车市场的领先企业,为进一步拓展其他商用车市场奠定了良好基础。
4、加快国六产品研发、投产进度
国内商用车国六排放标准的实施,带来后处理相关产品需求大幅增加,未来有望激发后处理领域千亿市场。公司国六产品迎来非常好的市场机会和发展空间。
经过多年研发投入和技术积累,公司在商用车国六后处理技术领域取得了重要进展,在一些关键领域率先打破了博世、大陆、康明斯等国外企业技术垄断,有望凭借性价比等优势改变外资企业主导国内市场的局面。截至2020年底,已有国六的后处理产品已逐步实现规模量产,分别配套潍柴、康明斯、中国重汽、一汽解放、玉柴、江铃等重要客户;同时,后续碳氢喷射系统、SCR喷嘴等产品也将陆续投放市场,公司国六产品未来前景继续看好。
二、2020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1、公司规范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规范治理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不断优化公司治理体系,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规章制度;同时,充分发挥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职能作用,推动董事会运作规范,形成科学决策机制,保障公司持续规范运作,切实保障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
2、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报告期内,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按照相关制度的要求,经审慎考虑与选拔提名,公司及时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于2020年5月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同时由第二届董事会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实现公司决策层、管理层平稳过渡,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公司战略决策的稳定执行。
3、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2020年度,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全年共召开董事会7次,审议通过各项议案38个。董事会全体成员本着勤勉尽职、科学谨慎态度,对定期报告、募集资金置换、委托理财、现金管理、聘任审计机构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2020年度,董事会召集召开2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各1次,审议通过各项议案18个。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报告期内,上述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做出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事项均由董事会组织有效实施。
4、董事会董事履职情况
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能深入讨论,为公司经营发展建言献策,作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应有监督职能,严格审议各项议案并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公司股东影响,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司利润分配、申请银行授信、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5、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0年,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开展工作。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发展战略及2020年经营计划;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协商确定2019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就审计中相关重大事项进行沟通,并对利润分配预案、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查;提名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对公司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进行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审议了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及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
6、公司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加强对公司重大信息搜集、审核工作并及时进行披露。2020年共披露上网文件120余份,其中临时公告66份,确保了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同时,严格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和外部信息使用人登记制度,规范重大内部信息的上报、传送和保密程序,确保公司内幕信息安全。
另外,在合规披露的基础上,适度增加自愿性信息披露,通过股东大会、上证e互动、投资者邮箱、公司网站投资者关系栏目、接待机构调研、来访等多种渠道与资本市场保持互动,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充分传递公司投资价值。
三、2021年经营计划
2021年,虽然面临着新冠疫情、芯片供应紧张等短期不利因素,但随着疫情逐步控制、好转,预计全球汽车需求迎来复苏增长,国内经济总体向好也将对汽车消费带来积极影响,有望实现同比正增长。同时,在“智能化、网联化、电动化”趋势下蓬勃发展的新技术,给汽车电子产品带来广阔发展空间。
2021年,公司将努力克服疫情、芯片供应不利影响,深入分析行业变化带来的市场新机会,结合在汽车电子领域技术优势,加快新技术研发,以更开放的合作思路,整合国内外资源,大力推进新业务成长。同时,稳定发展现有业务,不断完善市场全球化布局,继续拓宽其他重要全球性客户市场,保持公司稳定、健康和可持续增长。
1、新产品的业务增长机会
2021年,随着外部市场环境逐渐改善,公司有望迎来如下几个新的业务增长机会:
2021年以下产品将陆续批量投产:灯控产品逐步在宝马、福特、雷诺批量配套使用;新开发成功的多个智能光源产品逐步在上汽大众、一汽大众ID 4、CC、AUDI A3、途昂等车型正式配套使用;商用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带来后处理产品电子节气门、温控阀、碳氢喷射装置、SCR喷嘴等将放量增长。
欧美新冠疫情逐步控制后,其市场需求和生产有望呈现恢复性增长,预期将带动公司产品出口同步增长。
2、加大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和研发设施投资
2021年,公司将继续增加新产品、新技术和高水平研发设施投资,计划研发投资达到3亿多元,预计比上年增长30%左右。
继续增加在研新产品研发投资,确保客户定点项目按计划转产;瞄准汽车行业未来技术方向,结合公司产品战略定位,继续增加基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技术研发投入,重点培育智能座舱视觉系统的人机交互智能化技术,新能源车热管理系统及相关域控制器产品;加强技术中心、实验室、设计仿真、AutoSar、ASPICE
等先进高水平基础设施研发平台建设,以带动公司整体技术研发水平进一步提升,不断增强公司技术领先优势。
3、继续推进客户全球化市场战略
近年来,公司一直在深入推进客户全球化市场战略,新客户拓展成效显著,在巩固大众集团原有客户基础上,主要产品已先后拓展到奔驰、宝马、通用、福特、雷诺、日产、PSA等全球知名客户。2021年将重点推广公司产品在丰田体系的应用,建立与丰田体系的业务渠道,凭借公司的技术优势与产品竞争力,尽快成为丰田的全球供应商。
过去一年,公司在所有股东的支持下,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良好成绩。2021年度,董事会将继续遵循最新监管要求,结合公司战略目标,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同时,增强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
议案二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年度,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公司以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主要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内容详见附件:《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以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在公司合规运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公司财务检查等方面发挥监督、检查及督促等职能,有效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开展换届选举工作。2020年4月20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锦锋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0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王永才先生、赵冬冬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2020年5月15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选举王永才先生为监事会主席。因赵冬冬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厉超然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公司监事会现由王永才先生、厉超然女士和李锦锋女士组成,王永才先生为监事会主席。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监事会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并对提交监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2020年4月20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等十四项议案。
2、2020年5月15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两项议案。
3、2020年8月18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三项议案。
4、2020年10月28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两项议案。
5、2020年11月20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一项议案。
三、监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按照规定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案和决议的合法合规性,内部控制规范管理等相关重要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对下列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总裁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重大事项决策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三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诚信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对公司财务管理状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0年,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严格执行各项内控制度,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和资金违规占用情况。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众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盈利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
(三)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未改变定价原则,关联交易基于自愿平等原则且价格公允,审议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充分发挥在关联交易决策、监督方面的职责和作用,对公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公司对于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均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基本完整、合理、有效;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法人治理活动均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行,有效控制各种内外部风险;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如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四、监事会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公司监事会将会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财务监督和内部控制为核心,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加强落实监督职能,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依法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司持续优化内控管
理体系,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议案三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年度,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好于上年。由于营业利润持续增长,成本费用控制良好,企业经济效益呈现向好势头。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会计报表,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出具会计师事务所众会字(2021)第0388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1、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 291,373万元,同比上年 292,214万元下降0.29%。2020年实现净利润57,397万元,同比上年53,788万元增长 5.71%;其中,实现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 51,468 万元,同比上年 47,486万元增长8.38%。
2、2020年净资产378,030万元,同比上年335,857万元增长12.56%;其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为 363,851万元,较年初324,087万元增长为 12.27%。
3、2020年资产总额453,595万元,较年初393,378万元增长15.31% 。
4、2020年基本每股收益1.2864元,同比上年1.2950元下降0.6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02%,同比上年的22.14% 减少了7.12个百分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议案四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以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为基础,根据2020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2021年度生产与经营计划,本着谨慎性原则,在分析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状况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一、 预算编制的基本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经济政策无重大变化;
2、国家现行主要税收政策及银行信贷利率无重大变化;
3、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4、公司的所处行业形势及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5、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投资计划能够顺利执行为前提;
6、公司现行的经营与生产结构、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发生重大变动;
7、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不可预测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二、 2021年财务预算目标
基于对2021年经营形势和宏观环境的预期,以及外部环境因素对汽车电子行业的影响,公司2021年度将坚持稳健经营,预计实现营业收入、利润指标的稳步增长,保持合理盈利区间;同时,推进精益管理,严控费用支出,实现费用指标优化。
2021年公司合并资本支出计划约2.3亿元,主要用于房屋建筑物基建、设备设施建设、设备构建支出、产线建设等。公司将在充分利用自有资金的基础上,根据资本市场行情,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该预算报告仅为本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预测,并不构成业绩承诺。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议案五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14,679,190.71元。母公司会计报表净利润362,856,301.65元,按母公司本期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36,285,630.1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32,893,236.81元,减去2019年度分红144,036,000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15,427,908.30元。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1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0,05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8.87%。
上述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投资者回报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2021年4月22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议案六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已经编制完成。根据上述报告,公司严格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编制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2021年4月22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议案七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新审议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的顺利进行,支持联营公司开拓客户及市场,降低公司采购成本,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嘉兴科奥电磁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科奥”)分别与联营企业、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法人之间存在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因上述两项日常关联交易截至目前尚未履行完毕且期限超过三年,现需对公司与科世科汽车部件(平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世科”)签署的《销售与市场支持服务协议》,及嘉兴科奥与Mechatronic Systems GmbH(以下简称“MSG”)签署的《进口材料协议》进行重新审议。
一、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与科世科签署的《销售与市场支持服务协议》
1、协议签署方: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科世科汽车部件(平湖)有限公司
2、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策略
科博达为科世科提供包括现有及未来产品项目业务运作、市场开发、客户业务战略、客户关系管理、销售支持等业务支持服务。
科世科按照每一项目年销售总额的1.35%(MOVO项目销售收入的0.4%)向科博达支付服务费,该销售总额将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该财政年度的损益表记录进行计算。
服务费由科世科按年支付。科世科将在审计师发布财务年度报告后的一个月内与科博达确认服务费金额,待科博达提供正式发票后的下月25日,科世科将
向科博达支付此笔报酬。
3、协议期限
自2013年1月1日起至科世科应于十年后解散之日止。若股东同意延长合资公司期限的,本协议应相应地持续有效至合资公司解散。
(二)与MSG签署的《进口材料协议》
1、协议签署方:
嘉兴科奥电磁技术有限公司、Mechatronic Systems GmbH
2、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策略
MSG代为嘉兴科奥采购部分机加件、注塑件、冲压件等材料用于嘉兴科奥电磁阀等产品的生产,MSG使用自己的供应商网络和享受相关优惠的商业条件以使嘉兴科奥获得最优惠价格,并进行进口材料的交付,进口材料的具体采购细节由双方以订单予以确定。
MSG服务费用为进口材料净固定价格的2.5%。
服务费由嘉兴科奥在其收到进口材料或获得中国主管机关支付批准的十五天后直接由嘉兴科奥全额支付,以先到者为支付节点。
3、协议期限
自2012年6月7日起至双方协商终止协议为止。
二、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上述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2021年4月22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新审议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议案八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对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结合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特点及经营状况,为加强关联交易规范运作,提高决策管理效率,公司根据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对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估。
一、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20年度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对比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0年度预计金额 (不含税) | 2020年度实际发生金额(不含税) |
承租房产 | 温州华科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 400万元人民币 | 390万元人民币 |
小计 | 400万元人民币 | 390万元人民币 | |
出租房产 | 嘉兴科天智控科技有限公司 | - | 64万元人民币 |
小计 | 64万元人民币 | ||
销售商品 | 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 | 200万元人民币 | 446万元人民币 |
Mechatronic Systems GmbH (MSG机械电子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 - | 35万欧元 | |
小计 | 200万元人民币 | 725万元人民币 | |
采购商品 | 科世科汽车部件(平湖)有限公司 | 2,300万元人民币 | 1,496万元人民币 |
Mechatronic Systems GmbH (MSG机械电子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 680万元欧元 | 366万欧元 | |
小计 | 7,692万元人民币 | 4,379万元人民币 | |
提供劳务 | 科世科汽车部件(平湖)有限公司 | 2,100万元人民币 | 1,658万元人民币 |
小计 | 2,100万元人民币 | 1,658万元人民币 | |
接受劳务 | 温州华科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 150万元人民币 | 218万元人民币 |
小计 | 150万元人民币 | 218万元人民币 | |
接受技术许可 | Mechatronic Systems GmbH (MSG机械电子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 50万欧元 | 67万欧元 |
小计 | 397万元人民币 | 520万元人民币 | |
总计 | 10,939万元人民币 | 7,954万元人民币 |
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10,939万元人民币,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之间的差异主要系采购商品金额较预期下降。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1年度预计金额 (不含税) | 占同类业务比例(2021年度预计) |
承租房产 | 温州华科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 390万元人民币 | 74.42% |
小计 | 390万元人民币 | — | |
销售商品 | 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 | 700万元人民币 | 0.19% |
Mechatronic Systems GmbH (MSG机械电子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 30万欧元 | 0.07% | |
小计 | 945万元人民币 | — | |
采购商品 | 科世科汽车部件(平湖)有限公司 | 1,500万元人民币 | 0.67% |
Mechatronic Systems GmbH (MSG机械电子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 400万欧元 | 1.47% | |
小计 | 4,772万元人民币 | — | |
提供劳务 | 科世科汽车部件(平湖)有限公司 | 2,100万元人民币 | 100% |
小计 | 2,100万元人民币 | — | |
接受劳务 | 温州华科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 250万元人民币 | 25.38% |
小计 | 250万元人民币 | — | |
接受技术许可 | Mechatronic Systems GmbH (MSG机械电子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 55万欧元 | 100% |
小计 | 450万元人民币 | — | |
总计 | 8,907万元人民币 |
议案九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战略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函、信用证、抵(质)押贷款等各类融资业务。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最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已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的部分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包括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担保预计总额度为人民币7亿元(不含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担保余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担保的方式为质押担保、抵押担保、保证担保。
上述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在授权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2021年4月22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议案十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现金资产收益,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最高单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委托理财的期限为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具体实施委托理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委托理财形式的选择,期限、金额的确定,合同、协议的签署等。
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用于委托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中短期较低风险理财,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2021年4月22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议案十一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时,众华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及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在聘任期间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顺利地完成了公司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聘请众华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根据目前公司经营情况等,相关审计收费暂按2020年标准,暂定上下浮动区间-5%至10% ,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年度审计费 | 100.00 | 100.00 |
内控审计费 | 30.00 | 30.00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 12.00 | 12.00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8.00 | 18.00 |
合计 | 160.00 | 160.00 |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在2020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构成,现有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占董事席位超过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中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公司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
(一)独立董事换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许敏先生、叶建芳女士、杨征宇先生。因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许敏先生、叶建芳女士、孙林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许敏,男,美国国籍,中国永久居住权,1962年出生,博士学历,教授。历任通用汽车公司德尔福分部发动机管理系统研发部资深项目工程师、伟世通公司研发中心发动机燃烧高级技术专家、奇瑞汽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汽车工程研究院院长、上海交通大学校长助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交通大学汽车工程研究院院长、北京京西重工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叶建芳,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6年出生,博士学历。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绿洲森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杨征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出生,硕士学历,一级法官、律师资格。1995年至2015年,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长;2015年至今,历任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6月至2020年5月15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孙林,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硕士学历,2006 年获得律师执照。2006年至今,历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高级合伙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律协证券业务委员会副主任、上海政法学院兼职教授、上海联合产交所外部专家。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没有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也没有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0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出席上述会议。
独立 董事 | 任职 情况 | 本年度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含通讯方式) | 委托其他董事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本年度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
许敏 | 现任 | 7 | 7 | 0 | 0 | 2 | 1 |
叶建芳 | 现任 | 7 | 7 | 0 | 0 | 2 | 2 |
孙林 | 现任 | 4 | 4 | 0 | 0 | 1 | 1 |
杨征宇 | 离任 | 3 | 3 | 0 | 0 | 1 | 0 |
会和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2020年我们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独立董事在各专门委员会中的任职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任职情况 |
许敏 |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
叶建芳 |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
孙林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
杨征宇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
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会中,我们对《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共计12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根据监管要求,我们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0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我们对《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0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我们对《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我们对《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0年度,我们利用参加现场会议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营动态,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管理层提出合理的参考性建议。公司管理层与我们保持良好沟通,使我们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动态。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能及时传递相关会议材料,事先与我们进行必
要沟通,并如实回复我们的问询,相关工作人员在我们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前,取得了我们事先认可。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基于日常经营的必要性,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为保证经营和发展需要拟向中国境内金融机构申请额度授信并提供相应的担保作为增信措施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其目的是为了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并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对外担保决策手续。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与关联方不存在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地反应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
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相关薪酬制度的规定,薪酬发放符合有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的规定。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报进行审计。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时,我们认为该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服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六)利润分配情况
2020年,公司严格履行现金分红事项的决策程序。《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了现金分红政策,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对相关承诺事项情况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应披露但未披露的情形。同时,在报告期内(包括持续到报告期内)公司能够积极敦促承诺各方,确保各相关方承诺得到了及时有效地履行。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0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内容及时、公平、准确和完整,无违规信息披露事项发生。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年度,我们秉承诚信与勤勉的工作准则,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要求,关注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运作模式,充分发挥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始终保持客观、审慎、勤勉的工作态度,在公司信息披露、财务报告、关联交易等与投资者密切相关的事项上积极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维护。2021年,我们将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本着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积极、主动地提供科学、合理的决策建议,客观公正的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许敏、叶建芳、孙林、杨征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