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了《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经事后审查,发现已披露的原公告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提示中会议召开时间”需要更正,现对涉及的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2日(星期三)下午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中国证券报·中证网(http://www.cs.com.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投资者可以在2021年5月11日17: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
先发送至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信箱(webmaster@jsldxcl.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更正后: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下午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中国证券报·中证网(http://www.cs.com.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投资者可以在2021年5月11日17: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发送至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信箱(webmaster@jsldxcl.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我们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加强信息披露过程中的审核工作。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