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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安堂: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06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作为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安堂”)2020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21年4月9日出具了中兴华审字(2021)第410038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中兴华报字(2021)第410013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的情况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十三、1描述了应付债券延期事项的影响。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九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或披露,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一)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二)当《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适用时,该事项未被确定为将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根据上述有关规定,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对太安堂公司应付债券延期的情况作出说明。

与应付债券延期的强调段落所涉及的事项对太安堂公司2020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我们查阅了太安堂公司与2021年1月28日公告的“16太安债”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已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还本付息安排及增加增信措施的议案》,询问了治理层、管理层与债券延期支付安排的相关事项,复核了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但由于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其未来进展的不确定性因素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基于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与债券延期支付的强调事项涉及的内容,在管理层编制财务报表时已恰当列报并作出了充分披露。按照《中国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因此,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的解释性说明不影响审计意见,发表无保留意见是恰当的。

三、董事会意见

中兴华事务所严格按照审慎性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揭示了公司的潜在风险。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报告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消除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健康长久的发展,切实有效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同时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内容客观和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的财务状况,揭示了公司面临的风险,我们对此无异议。同意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我们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落实相应措施的情况,促进公司更好地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中兴华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监事会对审计报告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该专项说明的内容。公司监事会将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公司将采取的措施

公司积极筹措资金偿还“16太安债”本息,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利益。

1、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本次出售子公司康爱多47.35%股权,基准转让对价为74,813万元,根据太安堂发布的《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补充通知》,公司本次出售资产所得价款将优先用于“16太安债”应付未付的本息清偿。 2、根据公司2021年4月27日发布的公告,为积极筹措资金偿还“16太安债”,公司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进行债权转让和债务重组交易,债务重组金额30,000.00万元,债务重组金额将优先用于“16太安债”的本息清偿。至2021年4月29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已放款1.8亿元至由上市公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设共管账户。

特此说明。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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