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30日在公司麒麟园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柯少彬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审议通过《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出具的专项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经参会董事签字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