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0732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收到通知书后,公司积极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之回复》。公司将按照要求在上述反馈意见的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回复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