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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基因: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证券代码:300676 证券简称:华大基因 公告编号:2021-060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深圳和玉高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上海高林同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减少及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和玉高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上海高林同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695,41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大基因)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深圳和玉高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和玉高林)和上海高林同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林同创)(和玉高林和高林同创以下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4月29日至2021年4月30日期间,因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7,344,083股及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截至2021年4月3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降至5%以下。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38,039,5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的

9.507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20,695,41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的4.9999%。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具体如下:(1)2020年4月29日至2021年4月3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7,344,083股;(2)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总股本由 400,100,000股增加至413,914,325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和玉高林和高林同创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上述因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比例降低。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减持股数(股)减持时的公司总股本占减持时对应的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深圳和玉高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大宗交易2020-09-25136.111,250,000400,099,9580.3124%
2020-11-03132.26730,000400,099,9580.1825%
2020-11-09133.75200,000400,099,9580.0500%
2020-12-03122.86100,000400,099,9580.0250%
2020-12-08122.76132,000400,099,9580.0330%
2020-12-15123.1180,000400,099,9580.0200%
2020-12-16123.1260,000400,099,9580.0150%
2020-12-22122.08160,000400,099,9580.0400%
2020-12-28120.9125,000400,099,9580.0062%
2020-12-30119.4742,000400,099,9580.0105%
2021-01-06127.8050,000400,099,9580.0125%
2021-02-03136.605,286,500413,914,2831.2772%
小计-8,115,500--
集中竞价交易2020-04-29至2020-06-11125.093,732,000396,099,9580.9422%
2020-12-08至2021-01-08133.323,769,883400,099,9580.9422%
2021-04-29至2021-04-30129.67752,700413,914,2830.1818%
小计-8,254,583--
合计--16,370,083--
上海高林同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大宗交易2020-09-25135.7150,000400,099,9580.0125%
2020-11-12132.0030,000400,099,9580.0075%
2020-11-25120.5682,500400,099,9580.0206%
2021-01-14139.28144,000400,099,9580.0360%
2021-02-03136.60163,500413,914,2830.0395%
小计-470,000--
集中竞价交易2020-04-29至2020-06-11124.31228,000396,099,9580.0576%
2020-12-08至2021-01-06132.83230,000400,099,9580.0575%
2021-04-30129.0246,000413,914,2830.0111%
小计-504,000--
合计--974,000--
总计--17,344,083--

注1:上表合计数、总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因四舍五入所致;注2: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于和玉高林和高林同创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注3:“减持时的公司总股本”情况说明如下:

上表中自和玉高林和高林同创首次减持日2020年4月29日至2020年5月25日,对应的“减持时的公司总股本”为400,100,000股。

公司于2020年5月26日至2020年6月2日期间实施了股份回购,截至2020年6月2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4,000,042股。根据相关规定,计算减持时的公司总股本和比例应当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4,000,000股公司股票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于2020年7月16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故上表中2020年6月2日至2020年7月15日对应的“减持时的公司总股本”有效计算基数是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4,000,042股后的公司总股本396,099,958股。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3,814,325股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于2021年2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总股本从400,100,000股变更为413,914,325股。上表中2020年7月16日至2021年1月31日对应的“减持时的公司总股本”为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42股后的公司总股本400,099,958股。2021年2月1日至今,公司对应的“减持时的公司总股本”为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42股后的公司总股本413,914,283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38,039,5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的9.507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20,695,41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的4.9999%。信息披露义务人于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具体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减持时对应的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股数(股)占减持时对应的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
本比例本比例
深圳和玉高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股份35,849,5888.9602%19,479,5054.706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5,849,5888.9602%19,479,5054.7062%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
上海高林同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股份2,189,9120.5473%1,215,9120.293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189,9120.5473%1,215,9120.2938%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
合计合计持有股份38,039,5009.5075%20,695,4174.999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8,039,5009.5075%20,695,4174.9999%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注1:上表中“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首次减持日(即2020年4月29日)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前对应公司总股本为400,100,000股。

注2:“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是指截至本次权益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完成最后一笔减持(即:2021年4月30日)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对应公司总股本为413,914,325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42股后的公司总股本为413,914,283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对应公司总股本有效计算基数为413,914,283股。

注3:上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因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的和玉高林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的80%,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和玉高林上述减持的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按照上述承诺,股票减持价格未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的80%。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695,41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的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五)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减持计划期限尚未届满且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合规减持,并依据相关规定和减持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和玉高林和高林同创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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