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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而浦:关于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限公司要约收购股份结果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06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股份结果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5月6日开市起复牌。

? 在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29日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户数10个,共计391,661,649股股份接受格兰仕发出的要约。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惠而浦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上市地位不受影响。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而浦”“公司”“上市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公告了《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收购人”)向要约收购期限内公司全体股东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发出部分收购要约(以下简称“本次要约收购”)。要约收购期限为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29日。目前,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现将本次要约收购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要约收购的基本情况

1. 被收购公司名称: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 股票简称:惠而浦

3. 股票代码:600983

4. 收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5. 要约收购支付方式:现金

6. 要约收购价格:5.23元/股

7. 要约收购数量:部分要约(467,527,79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1.00%)

8. 要约收购期限: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29日

二、 要约收购目的

收购人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并看好上市公司与自身的产业协同效应,拟通过本次要约收购获得上市公司控制权。收购人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和业务经验,帮助上市公司提升管理效率,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促进上市公司稳定发展、提升上市公司价值及对社会公众股东的投资回报。

本次要约收购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

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惠而浦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三、 本次要约收购的实施

1. 收购人于2021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了《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并于2021年3月31日起开始实施本次要约收购。

2. 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报告书》及《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要约收购事宜的独立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 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日、4月8日及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就收购人要约收购公司股份事宜进行了三次提示性公告。

4. 收购人委托上海证券交易所于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每日在其网站(www.sse.com.cn)公告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数量、撤回预受要约股份数量及要约期内累计净预受要约股份数量等相关情况。

四、 本次预受要约的结果

截至2021年4月29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统计,在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29日要约收购期间,最终有10个账户,共计391,661,649股股份接受收购人发出的要约。收购人将按照《要约收购报告书》的要约收购条件购买391,661,649股公司股份,过户手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根据《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惠而浦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上市地位不受影响。

五、 公司股票复牌的安排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鉴于要约收购结果需进一步确认,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30日开市起停牌。现要约收购结果已确认,公司股票自2021年5月6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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