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天药股份: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津沪深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结果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06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津沪深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结果

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5月6日开市起复牌。

? 在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户数630个,共计58,206,300股股

份接受津沪深医药发出的要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29%。

? 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天药股份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上市地位不受影响。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公告了《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津沪深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沪深医药”或“收购人”)向除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以外的天药股份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股份发出全面收购要约,要约收购期限为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29日。

目前,本次全面要约收购已经实施完毕,现将本次要约收购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要约收购基本情况

1、被收购公司名称: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被收购公司股票简称:天药股份

3、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600488.SH

4、收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5、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537,356,531股

6、预定收购股份占被收购公司总股本的比例:48.82%

7、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8、要约价格:5.04元/股

9、要约收购有效期:自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29日

二、要约收购目的

因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药集团”)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天药集团67%股权,津沪深医药通过摘牌成为股权受让方。天药集团通过全资子公司天津金耀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股天药股份,间接持股比例超过30%。本次交易完成后,津沪深医药通过天药集团间接持有天药股份有表决权的股份超过3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津沪深医药需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系为履行上述法定要约收购义务而发出的全面要约收购,主要目的系为赋予投资者充分选择权,不以终止天药股份上市地位为目的。

三、本次要约收购的实施

1、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披露了《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及《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津沪深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申报公告》,并于2021年3月31日起开始实施本次要约收购。

2、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16日披露了《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津沪深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津沪深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的独立意见》,同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津沪深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8日、2021年4月16日、2021年4月22日就收购人要约收购天药股份股份事宜披露了三次提示性公告。

4、收购人委托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本次要约收购期内每日在其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数量、撤回预受要约股份数量以及要约期内累计净预受要约股份数量及股份比例等相关情况。

四、本次要约收购的结果

截至2021年4月29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统计,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最终有630个账户,共计58,206,300股股份接受津沪深医药发出的要约。

津沪深医药将按照《要约收购报告书》的要约收购条件购买58,206,300股公司股份,并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过户手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天药股份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上市地位不受影响。

五、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安排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鉴于要约收购结果需进一步确认,公司已于2021年4月30日起停牌。现要约收购结果已确认,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天药股份,股票代码:600488)自2021年5月6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