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1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公司负责人谷晓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京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京昆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444,141,991.91 | 1,630,836,437.85 | -11.4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13,778,242.68 | 52,204,841.03 | 117.9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9,635,605.49 | 55,445,455.03 | -46.5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72,878,768.98 | -48,575,112.65 | 455.9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43 | 0.0341 | 117.8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43 | 0.0341 | 117.8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3% | 0.53% | 0.80%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9,608,663,810.94 | 19,572,891,802.52 | 0.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8,704,459,731.80 | 8,590,681,489.12 | 1.32%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2,108,088.53 | 下属公司嘉安健康、百川和九九久科 技一季度收到的政府补助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034,548.66 | 政府扶持资金3119300,稳岗补贴379100,财政补贴1254532.05,处置报废资产3142747.16 |
合计 | 84,142,637.19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66,372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新沂必康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0.81% | 472,030,238 | 0 | 质押 | 472,030,238 |
冻结 | 472,030,238 | |||||
李宗松 | 境内自然人 | 9.55% | 146,393,050 | 0 | 质押 | 144,214,926 |
冻结 | 146,393,050 | |||||
阳光融汇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59% | 100,997,419 | 0 | ||
华夏人寿 | 其他 | 6.57% | 100,645,966 | 0 | ||
周新基 | 境内自然人 | 5.90% | 90,419,118 | 0 | 质押 | 38,511,000 |
桃都新能源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53% | 23,372,219 | 0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45% | 22,222,327 | 0 | ||
陕西北度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93% | 14,180,927 | 0 | 质押 | 13,946,981 |
王一群 | 境内自然人 | 0.33% | 4,994,292 | 0 | ||
深圳市正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26% | 4,000,000 |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新沂必康 | 472,030,238 | 人民币普通股 | 472,030,238 | |||
李宗松 | 146,393,05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6,393,050 | |||
阳光融汇 | 100,997,419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997,419 | |||
华夏人寿 | 100,645,966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645,966 | |||
周新基 | 90,419,118 | 人民币普通股 | 90,419,118 | |||
桃都新能源 | 23,372,219 | 人民币普通股 | 23,372,219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2,222,327 | 人民币普通股 | 22,222,327 |
陕西北度 | 14,180,927 | 人民币普通股 | 14,180,927 |
王一群 | 4,994,292 | 人民币普通股 | 4,994,292 |
深圳市正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000,0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公司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中新沂必康与李宗松先生、华夏人寿、陕西北度属于一致行动人; 2、公司未知其他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 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3、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宗松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均被司法冻结。经公司询问,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尚未收到全部相关法律文书、通知文件。 |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王一群通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4,994,292 股股票。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1、报告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比期初减少了80,436,746.21元,减少41.69%,主要系公司下属子公司应收票据减少所致。
2、报告期末公司预收款项比期初增加了68,730,951.07元,增加298.17%, 主要系公司下属子公司预收款项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1、本报告期税金及附加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8,448,998.32 元,增加253.08%,主要系公司下属子公司本期缴纳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所致。
2、本报告期研发费用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了23,453,050.68 元,增加4,795.17%,主要系公司下属子公司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3、本报告期其他收益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了81,968,035.69元,增加58,526.51%,主要系公司下属子公司本期收到政府补贴所致。
4、本报告期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了57,597,055.54元,增加73.70%,主要系公司下属子公司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利润增加及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收到政府补贴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1、本报告期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了262,690,076.27元,增加223.72%,主要系公司下属子公司收到的往来款增加所致。
2、本报告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了531,207,384.71元,减少37.83%,主要系公司下属子公司购买商品减少所致。
3、本报告期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减少了19,346,003.10元,减少30.08%,主要系公司下属子公司本期支付的各项税费减少所致。
4、本报告期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93,824,069.38元,增加91.79%,主要系公司下属子公司支付的往来款增加所致。
5、本报告期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72,055,550.00元,主要系公司下属子公司收到处置资产款项所致。
6、本报告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了607,548,117.99元,减少50.43%,主要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期借款减少所致。
7、本报告期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了217,001,317.04元,减少80.04%,主要系公司下属子公司筹资活动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8、本报告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了443,742,973.03元,减少38.71%,主要系公司下属子公司本期偿还债务减少所致。
9、本报告期分期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了46,361,822.07元,减少59.43%,主要系公司下属子公司本期偿付利息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为了促进产学研一体化进程,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高科技成果迅速转化,培养造就高层次技术人才,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与西安交通大学依托双方现有研发平台,本着“发挥优势、相互促进、长期合
作、互利互赢”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拟签署《合作协议书》。2018年4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与西安交通大学签署合作协议书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与西安交通大学签署合作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0)。目前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与西安交通大学的合作正在稳步推进,如有阶段性进展,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公告。 2、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拟分别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1亿元、6,000万元、1.8亿元收购南京兴邦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南鑫和医药有限责任公司70%的股权、江西康力药品物流有限公司70%的股权及青海新绿洲保健品开发有限公司70%的股权。同时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7,500万元向昆明东方药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获得其51%的股权。2018年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收购事项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3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签署对外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目前上述股权收购事项正在有序推进,未来如有相应进展,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公告。 3、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分别与深圳市中源医药有限公司、安徽昌鹤医药有限公司、淄博恒安医药有限公司、哈尔滨晋欣医药有限公司、甘肃天元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交易对方就不同目标公司签署五份框架协议。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0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股权合作战略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7)。目前上述股权合作事项正在推进中,未来如有相应进展,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公告。 4、公司于2020年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下属子公司“实验室项目”改造为“P3国家实验室”的议案》,为响应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号召,以实际行动支持防疫工作,践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公司全资孙公司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计划将原有实验室改造为P3国家实验室,为抗击疫情,全力研发新型的抗病毒药物,同时承接全球大型药企在中国进行新型抗病毒药物的委托研发与生产。公司于2020年2月7日披露了《关于将下属子公司“实验室项目”改造为“P3国家实验室”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本次改造已经完成前期实验室设计和招标工作,取得了相关环评报告。目前正在内部装修和净化工程施工阶段。
5、公司于2020年11月2日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九久科技、周新基先生签署《关于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公司拟向新宙邦转让九九久科技74.24%股权。同日,公司与九九久科技及其周新基先生签署《关于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公司拟向周新基先生转让九九久科技13%股权。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江苏九九久科技74.24%股权的议案》、《关于转让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13%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2020年12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江苏九九久科技74.24%股权的议案》、《关于转让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13%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参考评估值,公司、新宙邦经协商一致同意,本次转让九九久科技的74.24%股权的交易价格确定为 222,720 万元。参考上述股权转让的单价,公司、周新基先生经协商一致,同意本次转让九九久科技13%股权交易价格为39,000万元。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2020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公司于2021年1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十五次、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关于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并于1月5日与新宙邦、九九久科技、周新基签署《关于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就本次交易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公司于2021年1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转让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74.24%股权的议案》,并于同日与新宙邦、九九久科技、周新基签署《关于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由于本次交易至今未能确定具体的推进时间表,致使本次交易的实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各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次交易,并拟签署终止协议,终止公司拟向新宙邦转让九九久科技74.24%股权事项,公司向周新基转让九九久科技13%股权事项继续推进。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6、2019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及部分生产线继续延期或终止的议案》,将项目整体达到结项状态的时间期限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并终止部分生产线。2019年8月23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21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考虑到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公司拟将上述终止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共
计 104,135.74 万元(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支持上市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的需要。2021年2月2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7、为“18 必康 01”债增加增信措施,公司于2020年6月1日将所持九九久科技全部股权质押至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债券未能按期兑付将导致公司所持九九久科技全部股权存在被处置的风险。由于公司融资事项等工作进展并不理想,资金面紧张局面至今尚未得到有效缓解,导致公司暂时未能在 2020年12月31日及时兑付不低于“18 必康 01”债券本金的 50%和相应利息。为了保障全体债券持有人利益,公司将通过积极推进九九久科技股权转让事项及其它融资渠道等方式继续为债券兑付筹集资金,争取尽快确定资金到位时间,并及时与受托管理人、全体债券持有人进行沟通。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8、公司于2020年7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0年7月4日披露了相应决议公告及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公告。公司于2020年7月22日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决定终止实施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于2021年1月22日披露了相应决议公告及《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9、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收到限制消费令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公司控股股东新沂必康、实际控制人李宗松先生收到《限制消费令》【(2020)沪74 执 384号】、《限制消费令》【(2020)沪74执381号】,《限制消费令》属于对李宗松先生个人消费限制,属于对新沂必康及其法定代表人(李宗松先生)消费限制,同时李宗松先生、新沂必康将向上海金融法院提交《纠正限制消费措施申请书》,申请纠正结果未定,存在驳回纠正限制消费措施申请风险。该《限制消费令》对上市公司主体生产、经营的影响有限。公司将积极关注此案件的后续进展,并采取积极的措施应对。
10、公司于2020年10月24日披露了《关于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暨股东可能减持公司股票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143),公司持股509,398,21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3.24%)的控股股东新沂必康在2020年11月23日10时至2020年11月24日10时拟被司法拍卖本公司股份37,367,97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44%)。据阿里司法拍卖平台页面显示,此次拍卖流拍,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披露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63)。
公司于2020年12月12日披露了《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76)。公司持股509,398,21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3.24%)的控股股东新沂必康在2020年12月27日10时至2020年12月28日10时拟被第二次司法拍卖本公司股份37,367,97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44%)。根据阿里拍卖平台显示,本场拍卖流拍,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披露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82)。 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被强制司法转让暨被动减持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3),2021年2月23日和2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新沂必康所持有的37,367,976股股份被司法强制转让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新沂必康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1、本次重组完成后,在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包括陕西必康及其子公司,下同)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关系的生产与经营,亦不会投资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2、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 | 2015年12月31日 | 长期有效,直至其不再对公司有重大影响为止。 | 严格履行中 |
同业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避免与上市公司及下属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以确保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 |||||
阳光融汇、华夏人寿、上海萃竹、陕西北度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1、本次重组完成后,在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本公司(企业)及本公司(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包括陕西必康及其子公司)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关系的生产与经营,亦不会投资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2、在本公司(企业) | 2015年12月31日 | 长期有效,直至其不再对公司有重大影响为止。 | 严格履行中 |
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如本公司(企业)或本公司(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避免与上市公司及下属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以确保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 |||||
新沂必康、陕西北度、阳光融汇、华夏人寿、上海萃竹 |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在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企业)及本公司(企业)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包括陕西必康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 | 2015年12月31日 | 长期有效,直至其不再对公司有重大影响为止。 | 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5号),认定公司相关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未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 |
在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与上市公司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并由上市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内部决策批准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企业)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上市公司进行交易,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若出现违反上述承诺而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公 | 营性占用资金情况,控股股东违反本承诺。 |
司(企业)将对前述行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向上市公司进行赔偿。 | ||||||
新沂必康、陕西北度、阳光融汇、华夏人寿、上海萃竹 | 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 承诺保障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 | 2015年12月31日 | 长期有效,直至其不再对公司有重大影响为止。 | 严格履行中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李宗松、周新基、陈耀民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1、本次重组完成后,在作为上市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包括陕西必康及其子公司,下同)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关系的生产与经营,亦不会 投资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 2、在本人作为上市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期间,如本人 | 2016年04月11日 | 长期有效,直至其不再对公司有重大影响为止。 | 严格履行中 |
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李宗松、周新基、陈耀民 |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在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 业将与上市公司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并由上市公司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内部决策批准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保证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 | 2016年04月11日 | 长期有效,直至其不再对公司有重大影响为止。 | 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5 号),认定公司相关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未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实际控制人李宗松违反本承诺。 |
上市公司进行交易,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 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若出现违反上述承诺而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人将对前述行为而给上 市公司造成的损失向上市公司进行赔偿。 | ||||||
股权激励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延安必康 | 分红承诺 | 公司承诺: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计划等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发生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 | 2019年04月25日 |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严格履行中 |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期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 ||||||
新沂必康、李宗松 | 其他承诺 | 新沂必康承诺所有为上市公司储备培育的项目,上市公司均有优先选择权,并完全遵守上市公司相关规定及决策程序,如是上市公司需要的项目,新沂必康将以成本价注入上市公司,不增值不溢价。 | 2020年08月18日 | 长期有效,直至其不再对公司有重大影响为止。 | 正常履行中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否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21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考虑到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公司拟将上述终止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共计1,041,357,408.27元(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支持上市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的需要。2020年12月8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41,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还未到期,该部分直接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股东或关联人名称 | 占用时间 | 发生原因 | 期初数 | 报告期新增占用金额 | 报告期偿还总金额 | 期末数 | 截至季报披露日余额 | 预计偿还方式 | 预计偿还金额 | 预计偿还时间(月份) |
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 | 2020年9月 | 非经营性 | 8,000 | 0 | 0 | 8,000 | 8,000 | 现金清偿 | 8,000 | 2021年5月15日 |
合计 | 8,000 | 0 | 0 | 8,000 | 8,000 | -- | 8,000 | -- |
期末合计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0.41% | |||||||
相关决策程序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 | 不适用 |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见的披露日期 | 2021年04月30日 |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见的披露索引 | 不适用 |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3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61,968,695.22 | 710,365,015.75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5,895,000.00 | 5,895,000.00 |
应收账款 | 4,504,773,884.25 | 4,394,589,196.96 |
应收款项融资 | 112,517,843.75 | 192,954,589.96 |
预付款项 | 349,223,297.48 | 314,030,399.00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351,055,149.50 | 1,345,947,410.6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906,075,357.81 | 765,762,748.44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其他流动资产 | 51,252,551.04 | 55,150,271.01 |
流动资产合计 | 7,872,761,779.05 | 7,814,694,631.72 |
非流动资产: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259,674,081.52 | 259,674,081.52 |
长期股权投资 | 40,579,242.13 | 40,579,242.1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296,381.03 | 4,296,381.03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048,479,675.16 | 3,075,126,279.50 |
在建工程 | 5,525,268,377.91 | 5,517,871,516.33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772,708,092.47 | 774,640,031.88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1,641,312,659.75 | 1,641,312,659.75 |
长期待摊费用 | 10,003,858.69 | 11,067,315.4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74,352,386.25 | 174,352,386.2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59,227,276.98 | 259,277,276.9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735,902,031.89 | 11,758,197,170.80 |
资产总计 | 19,608,663,810.94 | 19,572,891,802.52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281,143,538.03 | 2,399,479,926.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489,517,152.69 | 558,080,650.65 |
应付账款 | 1,550,035,585.48 | 1,589,826,119.74 |
预收款项 | 91,782,210.61 | 23,051,259.54 |
合同负债 | 89,880,448.50 | 89,880,448.50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410,065,410.12 | 424,892,207.16 |
应交税费 | 763,974,297.13 | 725,434,685.76 |
其他应付款 | 1,911,390,195.24 | 1,867,661,569.48 |
其中:应付利息 | 101,755,496.99 | 124,306,828.11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74,743,895.57 | 974,743,895.57 |
其他流动负债 | 49,800.00 | 11,684,458.30 |
流动负债合计 | 8,562,582,533.37 | 8,664,735,220.70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715,600,000.00 | 1,715,6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28,730,508.14 | 23,504,341.09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8,000,000.00 | 18,000,000.00 |
递延收益 | 139,226,565.77 | 139,226,565.7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1,147,921.57 | 21,147,921.57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922,704,995.48 | 1,917,478,828.43 |
负债合计 | 10,485,287,528.85 | 10,582,214,049.13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778,304,619.40 | 1,778,304,619.4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115,618,314.55 | 5,115,618,314.55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3,799,763.30 | 3,799,763.30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400,647,024.40 | 400,647,024.40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406,090,010.15 | 1,292,311,767.4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8,704,459,731.80 | 8,590,681,489.12 |
少数股东权益 | 418,916,550.29 | 399,996,264.27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9,123,376,282.09 | 8,990,677,753.39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9,608,663,810.94 | 19,572,891,802.52 |
法定代表人:谷晓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京昆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京昆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3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02,684.01 | 1,036,110.45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
其他应收款 | 5,838,958,896.61 | 5,837,825,108.4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258,047.32 | 3,258,047.32 |
流动资产合计 | 5,842,819,627.94 | 5,842,119,266.26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9,214,243,903.81 | 9,214,243,903.8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7,000.00 | 7,000.0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214,250,903.81 | 9,214,250,903.81 |
资产总计 | 15,057,070,531.75 | 15,056,370,170.07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97,580,000.00 | 597,580,000.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186,745.15 | 183,388.63 |
应交税费 | 441,371.15 | 565,058.39 |
其他应付款 | 3,289,772,146.86 | 3,269,444,363.00 |
其中:应付利息 | 95,330,743.57 | 95,330,743.57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00,586,241.79 | 700,586,241.79 |
其他流动负债 |
流动负债合计 | 4,588,566,504.95 | 4,568,359,051.81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797,500,000.00 | 797,5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4,722,316.67 | 14,722,316.6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12,222,316.67 | 812,222,316.67 |
负债合计 | 5,400,788,821.62 | 5,380,581,368.48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532,283,909.00 | 1,532,283,909.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8,116,000,208.09 | 8,116,000,208.09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79,553,832.60 | 79,553,832.60 |
未分配利润 | -71,556,239.56 | -52,049,148.1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9,656,281,710.13 | 9,675,788,801.59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5,057,070,531.75 | 15,056,370,170.07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1,444,141,991.91 | 1,630,836,437.85 |
其中:营业收入 | 1,444,141,991.91 | 1,630,836,437.85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394,009,146.94 | 1,551,568,908.14 |
其中:营业成本 | 1,120,670,661.27 | 1,282,589,846.69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25,738,921.48 | 7,289,923.16 |
销售费用 | 67,611,328.27 | 76,390,455.88 |
管理费用 | 90,984,323.17 | 91,959,164.20 |
研发费用 | 23,942,147.89 | 489,097.21 |
财务费用 | 65,061,764.86 | 92,850,421.00 |
其中:利息费用 | 65,933,475.70 | 71,204,670.24 |
利息收入 | 1,279,697.44 | 16,891,192.76 |
加:其他收益 | 82,108,088.53 | 140,052.8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73,087.42 | 2,045,487.5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0,942.09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33,714,020.92 | 81,392,128.04 |
加:营业外收入 | 5,177,295.82 | 9,692,656.84 |
减:营业外支出 | 3,142,747.16 | 12,933,270.84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35,748,569.58 | 78,151,514.04 |
减:所得税费用 | 3,050,040.88 | 15,240,583.94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2,698,528.70 | 62,910,930.10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2,698,528.70 | 62,910,930.10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3,778,242.68 | 52,204,841.03 |
2.少数股东损益 | 18,920,286.02 | 10,706,089.07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404.07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404.07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404.07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 |
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4,404.07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32,698,528.70 | 62,906,526.0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13,778,242.68 | 52,200,436.96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8,920,286.02 | 10,706,089.07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743 | 0.0341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743 | 0.0341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谷晓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京昆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京昆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收入 | 0.00 | 0.00 |
减:营业成本 | 0.00 | 0.00 |
税金及附加 | 31.94 | 251.37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2,695,107.81 | 558,857.66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16,811,347.11 | 38,663,392.41 |
其中:利息费用 | 16,811,748.88 | 28,551,678.82 |
利息收入 | 478.31 | 18,236,661.37 |
加:其他收益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9,506,486.86 | -39,222,501.44 |
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604.60 | 9,223,469.99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9,507,091.46 | -48,445,971.43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9,507,091.46 | -48,445,971.43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9,507,091.46 | -48,445,971.43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9,507,091.46 | -48,445,971.43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221,909,799.58 | 1,605,493,960.55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043,482.94 | 5,905.64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80,109,437.32 | 117,419,361.0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05,062,719.84 | 1,722,919,227.2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73,064,982.40 | 1,404,272,367.11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09,153,898.44 | 91,734,969.04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4,970,613.96 | 64,316,617.06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4,994,456.06 | 211,170,386.6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32,183,950.86 | 1,771,494,339.8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2,878,768.98 | -48,575,112.6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72,055,55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70,810.50 | 22,002,624.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3,026,360.50 | 22,002,624.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85,799.14 | 5,501,860.85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16,918.80 | 271,723,783.2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02,717.94 | 277,225,644.1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1,723,642.56 | -255,223,020.1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
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97,247,429.91 | 1,204,795,547.9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4,118,003.28 | 271,119,320.3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51,365,433.19 | 1,475,914,868.22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702,577,804.74 | 1,146,320,777.77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1,646,703.20 | 78,008,525.27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0,826,552.17 | 163,053,336.5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55,051,060.11 | 1,387,382,639.5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3,685,626.92 | 88,532,228.65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80,785.09 | 1,154,063.12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0,735,999.53 | -214,111,840.98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233,306.92 | 255,158,058.63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7,969,306.45 | 41,046,217.65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8,307.0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8,307.0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66,803.25 | 464,345.39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51.3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83,650.04 | 28,552.9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50,453.29 | 493,149.7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50,453.29 | -424,842.66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7,330,72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7,330,720.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330,720.0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99,580,000.00 | 299,58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835,072.71 | 28,31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2,415,072.71 | 327,89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99,587,804.74 | 370,320,777.77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2,411,241.07 | 38,730,535.85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1,999,045.81 | 409,051,313.6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6,026.90 | -81,161,313.62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34,426.39 | -138,916,876.28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37,110.40 | 148,569,049.04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02,684.01 | 9,652,172.76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2021年起首次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