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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城B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公告编号:2021-007证券代码:420079 证券简称:神州城B3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1年1月1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相关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相关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8 年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下,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有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应自 2021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公司于 2021 年 4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于 2021 年 4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租赁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进行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租赁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进行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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