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2869 证券简称:瑞华技术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4日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1-028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72869 | 瑞华技术 | 2021年5月20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两名律师。
(七)会议地点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常州市武进区科教城创研港1号5楼公司会议室。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2020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及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
(二)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2020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及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
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1-018)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2021-019)。
(三)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1-018)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2021-019)。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四)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结合2020年经营计划,为保证公司经营对流动资金增长的需求,同时更好地兼顾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对2020年度实现的利润暂不进行分配,也暂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预算情况予以汇报。
(六)审议《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预算情况予以汇报。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
(七)审议《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
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拟在2021年度根据发展需求及资金情况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2021-020)。
(八)审议《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拟在2021年度根据发展需求及资金情况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2021-020)。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022)。
(九)审议《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更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特编制了《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2021-023)。
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瑞凯化工装备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向中信银行城中支行申请银行贷款,公司为上述贷款事项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担保,最高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24)。
(十一)审议《关于选举唐翠仙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瑞凯化工装备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向中信银行城中支行申请银行贷款,公司为上述贷款事项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担保,最高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24)。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拟提名唐翠仙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独立董事任命公告》(2021-025)。
(十二)审议《关于选举史占中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拟提名唐翠仙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独立董事任命公告》(2021-025)。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拟提名史占中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独立董事任命公告》(2021-025)。
(十三)审议《关于选举张春雷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十四)审议《关于确定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拟提名张春雷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独立董事任命公告》(2021-025)。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拟增选3名独立董事,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经公司研究,拟确定在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内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00,000.00(税后)。
(十五)审议《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拟增选3名独立董事,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经公司研究,拟确定在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内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00,000.00(税后)。根据公司章程及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公司拟制定《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1-026)。
(十六)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公司拟制定《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1-026)。
因公司董事人数发生变化,拟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关于拟修改公司章程公告》(2021-027)。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十六);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公告编号:2021-028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二)登记时间:2021年5月24日 08:30-09:30
(三)登记地点:常州市武进区科教城创研港1号5楼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谈登来 电话:0519-81085186 传真:0519-81085187
(二)会议费用:参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5、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机、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