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078证券代码:832862 证券简称:惠柏新材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项目贷款暨关联交易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由于公司江桥研发总部大楼建设需要,公司拟向兴业银行上海徐汇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分别申请项目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用于新建江桥研发总部办公大楼项目贷款业务。本次项目贷款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杨裕镜先生提供个人信用担保,同时由公司提供江桥研发总部办公大楼土地、在建工程进行抵押担保。具体贷款方案以上述三家银行实际审批通过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上述三家银行的实际审批结果择优选择财务成本较低的一家银行开展实际项目贷款业务。
本次交易构成偶发性关联交易。 |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杨裕镜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关联关系:杨裕镜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担任公司董事长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大楼土地、在建工程进行抵押担保,同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杨裕镜先生为公司提供个人信用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公司实际控制人杨裕镜先生为公司提供个人信用担保未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拟申请项目贷款额度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提供信用担保且公司提供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将根据三家银行的实际审批结果择优选择财务成本较低的一家银行开展实际项目贷款业务。本次关联方杨裕镜先生为公司申请项目贷款提供信用担保,不存在向公司收取费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其行为不违反相关的定价政策。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根据三家银行的实际审批结果择优选择财务成本较低的一家银行开展实际项目贷款业务。本次关联方杨裕镜先生为公司申请项目贷款提供信用担保,不存在向公司收取费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其行为不违反相关的定价政策。
由于公司江桥研发总部大楼建设需要,公司拟向兴业银行上海徐汇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分别申请项目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用于新建江桥研发总部办公大楼项目贷款业务。本次项目贷款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杨裕镜先生提供个人信用担保,同时由公司提供江桥研发总部办公大楼土地、在建工程进行抵押担保。具体贷款方案以上述三家银行实际审批通过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上述三家银行的实际审批结果择优选择财务成本较低的一家银行开展实际项目贷款业务。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日常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挂牌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
六、备查文件目录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