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 于 2021 年 04 月 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监事会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授权委托 0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华远兵主持,审议且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同意公告。
议案内容为:
1、《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2、《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4、《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5、《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2、《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4、《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5、《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特此公告。(以下无正文。)
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