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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柏新材: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证券代码:832862 证券简称:惠柏新材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2019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Wells Advanced Materials (Shanghai) Co., Ltd.年度报告摘要

年度报告摘要

惠柏新材

NEEQ : 832862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c)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杨裕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裕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徐会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郭菊涵
电话021-5997 0621
传真021-3955 1870
电子邮箱guojuhan@wellsepoxy.com
公司网址http://www.wellsepoxy.com
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博园路558号第2幢 201812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www.neeq.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 主要财务数据、股本结构及股东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本期期末本期期初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780,298,680.27681,871,890.4514.43%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57,364,771.52447,030,711.832.31%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6.616.462.3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9.31%31.02%-
资产负债率%(合并)41.40%34.46%-
本期上年同期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551,350,783.12445,281,360.0323.82%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742,974.2110,989,580.24106.95%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9,654,723.237,801,984.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2,387,526.30-9,294,744.861,309.1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4.96%2.4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4.29%1.7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30.16106.95%

2.2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期初变动期末
数量比例%数量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无限售股份总数67,853,00098.05%067,853,00098.05%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42,224,75061.02%042,224,75061.02%
董事、监事、高管90,2500.13%090,2500.13%
核心员工-----
有限售条件股份有限售股份总数1,347,0001.95%01,347,0001.95%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1,076,2501.56%01,076,2501.56%
董事、监事、高管270,7500.39%0270,7500.39%
核心员工-----
总股本69,200,000-069,200,000-
普通股股东人数40

2.3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创新层)/普通股前五名或持股10%及以上股东情况(基础层)

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期初持股数持股变动期末持股数股比例%期末持有限售股份数量期末持有无限售股份数量
1惠利环氧树脂有限公司41,866,000041,866,00060.50%041,866,000
2东瑞国际有限公司10,164,000010,164,00014.69%010,164,000
3深圳市信诺新材料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6,470,00006,470,0009.35%06,470,000
4上海德其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277,00002,277,0003.29%02,277,000
5上海聚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660,00001,660,0002.40%01,660,000
6游仲华730,0000730,0001.06%547,500182,500
7康耀伦705,0000705,0001.02%528,750176,250
8广州惠翊贸易有限公司693,0000693,0001.00%0693,000
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82,0000682,0000.99%0682,000
10中信建投基金—中信证券—中信建投新三板掘金8号资产管理计划300,0000300,0000.43%0300,000
11北京天星开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300,0000300,0000.43%0300,000
12孙晋恩300,0000300,0000.43%225,00075,000
13黄慧贤300,0000300,0000.43%0300,000
合计66,447,000066,447,00096.02%1,301,25065,145,750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股东游仲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惠利环氧树脂有限公司的股东及现任董事之一,持有惠利环氧树脂有限公司50%的股权;股东康耀伦先生持有股东东瑞国际有限公司1.24%的股份;股东孙晋恩先生为上海德其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并持有其12.22%的股权。除此之外,公司前十名股东之间无其他关联关系。

2.4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杨裕镜先生、游仲华先生、康耀伦先生,康耀伦先生系杨裕镜先生的女婿。杨裕镜先生、游仲华先生分别持有控股股东惠利环氧树脂有限公司50%的股权,截至报告期末,惠利环氧树脂有限公司持有公司60.50%的股权,游仲华个人直接持有公司1.06%的股权,康耀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02%的股权,并通过东瑞国际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0.18%的股权。杨裕镜先生、游仲华先生、康耀伦先生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62.76%的股权。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三.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3.1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 □不适用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2018年12月31日余额为基础,各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修订前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 合并
原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
列报项目计量类别账面价值列报项目计量类别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摊余成本63,244,692.69货币资金摊余成本63,244,692.69
应收票据摊余成本119,381,612.63应收票据摊余成本72,566,819.22
应收款项融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45,274,229.20
应收账款摊余成本332,423,258.40应收账款摊余成本331,554,051.43
其他应收款摊余成本5,870,385.86其他应收款摊余成本5,865,510.86
其他流动资摊余成本33,787,524.79其他流动资产摊余成本1,268,393.63
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32,519,131,16
3、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2019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已执行该准则,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2019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已执行该准则,债务重组损益计入其他收益和投资收益;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不做调整,债务重组损益仍计入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3.2

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单位:元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2019年度及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2019年度及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5)执行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

财政部分别2018年度和2019年度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已按修订后的格式编制本报告期间的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款”列示;“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资产”列示;“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示;“专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

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发费用”单独列示;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增加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科目

科目上年期末(上年同期)上上年期末(上上年同期)
调整重述前调整重述后调整重述前调整重述后
应收票据101,239,727.47119,381,612.63
应收账款334,654,417.04332,423,258.4
存货38,499,015.3439,273,434.57
其他流动资产33,136,649.2133,787,524.7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4,824,000
长期股权投资3,690,056.18
递延所得税资产751,005.421,343,909.74
短期借款16,826,970.7717,186,893.21
应付职工薪酬5,875,833.08
应交税费9,523,228.979,212,374.42
其他流动负债21,925,751.58
盈余公积31,894,791.4831,076,588.48
未分配利润63,632,345.2753,394,877.5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458,086,382.55447,030,711.83
营业收入446,663,662.62445,281,360.03
营业成本360,688,741.01359,138,334.71
销售费用24,232,647.0824,465,663.57
管理费用26,574,526.4825,939,732.54
研发费用23,109,577.4522,797,483.44
投资收益1,898,542.171,813,567.46
资产减值损失-1,847,544.91605,065.27
所得税费用2,320,258.282,790,985.1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10,696.4410,989,580.24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17,497,462.61291,513,234.0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34,903,233.71209,278,927.6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6,826,970.7717,186,893.21

3.3

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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