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0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规范性文件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重点任务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报告期内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名称:第十届董事局第14次会议
会议名称:第十届董事局第14次会议 | ||||
序号 | 会议时间 | 审议的议案名称 | 表决结果 | 公告时间 |
1 | 2020/4/30 | 1 审议《关于审议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2020/4/30 |
2020/4/30 | 2 审议《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通过 | 2020/4/30 | |
2020/4/30 | 3 审议《关于审议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通过 | 2020/4/30 | |
2020/4/30 | 4、审议《关于审议补充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通过 | 2020/4/30 | |
2020/4/30 | 5、审议《关于审议提请召开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 通过 | 2020/4/30 | |
2020/4/30 | 6、审议《关于公司对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 通过 | 2020/4/30 | |
会议名称:第十届董事局第15次会议 | ||||
序号 | 会议时间 | 审议的议案名称 | 表决结果 | 公告时间 |
2 | 2020/8/26 | 1、审议《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2020/8/26 |
二、报告期内董事局关于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维护情况:
1、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切实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工作,接待股东来访和咨询,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披露有关信息,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公司的信息。
2、投资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
三、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能够积极出席董事局会议,并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分别从法律和财务的角度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对外投资等一系列重大事项发表专业性意见,对公司的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重要决策中尽职尽责,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三位独立董事分别是其行业资深人士,专业能力强,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尽职尽责,能发挥独董所特有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四、2021年度董事局主要工作
2021年,董事局将继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尽职、勤勉的工作原则,配合中介机构做好项目的调查与审计工作、规划公司重新
序号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 | 接待次数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1 | 电话咨询 | 投资者 | 20 余次 | 主要了解公司复牌后重组情况及公司未来展望等(涉及内容未超出已公告信息披露范围) |
2 | 实地调研 | 投资者 | 1 次 | 主要了解公司破产重整执行情况、现经营情况等(涉及内容未超出已公告信息披露范围) |
上市路线图,继续做好“三会”的工作,同时做好信息披露、准确、完整。
特此公告。
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2021 年 0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