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5月27日上午九时整
2.召开地点: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绍兴市解放北路289号)
3.召集人: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有关议案
5.出席对象:截止2011年5月20日下午三时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及其合法代表人;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他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法律顾问;其他有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1)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201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5)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6)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震元制药担保的议案;(7)关于与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续签互为担保关系的议案;(8)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9)关于选举宋逸婷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0)关于选举戚乐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1)关于选举吴越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2)关于选举阮建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3)关于选举贺玉龙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4)关于选举俞斯海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5)关于选举求嫣红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6)关于选举黄廉熙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7)关于选举章融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8)关于选举马谷亮先生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19)关于选举董金标先生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20)关于选举樊敏女士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披露情况:上述提案内容详见2011年3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的《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等。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股东本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1年5月23日——2011年5月25日
(上午8∶00—11∶00 下午2∶00—4∶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解放北路28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黔莉、蔡国权 联系电话:0575-85144161 传真:0575-85148805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解放北路28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2000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或本人)出席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一、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二、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三、经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有以下表决权:
1、对公告所列的第 条事项投同意票;
2、对公告所列的第 条事项投不同意票;
3、对公告所列的第 条事项投弃权票;
4、对可能纳入的临时议案 权行使表决权。
备注:委托人对上述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2011年 月 日至2011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单位公章): 受托人签名:
签署日期:2011年 月 日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