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支持和监督作用,参照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结合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8万元人民币(含税)调整为每人每年13万元人民币(含税)。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调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是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盈利状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地区经济发展状况而制定的,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事项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调整独立董事津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