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ST勤上 公告编号:2021-059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02月0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2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199,035.34万元
2019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万元
2019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万元
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亿元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20家,教育--教育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266.73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4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勇,200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万锞,2017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4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琪友,2003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6年10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0审计费用为180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审查,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0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会前收到了该事项的相关资料。经核查,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按计划完成了《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审计业务,履行了相关的责任与义务。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聘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