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ST勤上 公告编号:2021-050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DONGGUAN KINGSUN OPTOELECTRONIC CO.,LTD.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简称:*ST勤上
证券代码:002638
披露日期:二〇二一年四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除以下存在异议声明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 职务 | 内容和原因 |
仲长昊 | 董事 | 因工作原因缺席董事会 |
公司现任9位董事中,公司董事仲长昊先生由于工作原因缺席董事会,出席董事会的其他8位董事均可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仲长昊 | 董事 | 工作原因 | 无 |
公司负责人梁金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军鸿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邓军鸿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339,806,162.67 | 237,589,138.90 | 43.0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530,180.75 | -648,775.02 | 335.8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4,318,732.43 | -4,133,616.66 | -246.4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45,195,539.27 | -80,260,083.89 | 80.9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10 | -0.0004 | 35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10 | -0.0004 | 35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04% | -0.02% | 0.06%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4,376,468,871.78 | 4,430,149,710.12 | -1.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3,587,206,621.79 | 3,603,657,256.27 | -0.46%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3,620.7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27,484.42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352,110.25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9,675,910.28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282,971.06 | |
合计 | 15,848,913.18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8,074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6.93% | 254,965,370 | 0 | 质押 | 253,025,000 |
冻结 | 254,965,370 | |||||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 | 其他 | 11.24% | 169,312,168 | 169,312,168 | 冻结 | 59,661,376 |
李旭亮 | 境内自然人 | 5.85% | 88,183,421 | 88,183,421 | 质押 | 88,183,421 |
冻结 | 88,183,421 | |||||
杨勇 | 境内自然人 | 5.45% | 82,081,128 | 82,081,128 | 冻结 | 82,081,128 |
李淑贤 | 境内自然人 | 4.68% | 70,546,737 | 70,546,737 | 质押 | 70,546,737 |
冻结 | 70,546,737 | |||||
梁惠棠 | 境内自然人 | 4.22% | 63,492,063 | 63,492,063 | 质押 | 63,492,063 |
冻结 | 63,492,063 | |||||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 其他 | 3.02% | 45,559,978 | 0 | ||
黄灼光 | 境内自然人 | 1.26% | 19,009,523 | 19,009,523 | 质押 | 19,009,523 |
冻结 | 19,009,523 | |||||
张晶 | 境外自然人 | 1.17% | 17,636,684 | 2,645,503 | 冻结 | 2,645,503 |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 | 其他 | 0.85% | 12,736,507 |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 | 254,965,37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4,965,370 |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 45,559,978 | 人民币普通股 | 45,559,978 |
张晶 | 14,991,181 | 人民币普通股 | 14,991,181 |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 | 12,736,507 | 人民币普通股 | 12,736,507 |
王红珍 | 12,683,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683,200 |
温琦 | 10,4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430,000 |
李俊乐 | 8,129,150 | 人民币普通股 | 8,129,150 |
李培英 | 7,388,220 | 人民币普通股 | 7,388,220 |
曾威 | 7,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000,000 |
黄山 | 6,5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580,0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李旭亮先生、温琦女士,共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份;李淑贤女士为李旭亮先生的妹妹。 |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报告期末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34.04%,主要系当期结算货款及支付费用等增加所致;报告期末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34.10%,主要系当期在建零星工程增加所致;报告期末开发支出较期初增加36.75%,主要系当期在研项目投入增加所致;利润表项目报告期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43.02%,主要系本期受新冠疫情影响较小,经营情况较去年同期有所好转;报告期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增加41.08%,主要系本期销售额增加所致;报告期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增加73.70%,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加,且去年同期因享受部分综合税减免,本期减免金额较少;报告期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64.87%,主要系本期支付专业咨询及办公费用增加所致;报告期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269.83%,主要系本期定期存款利息收入下降及汇兑损失增加所致;报告期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319.78%,主要系本期公司根据业绩补偿回购并注销股份所致;现金流量表项目报告期收到的税费返还较去年同期增加54.41%,主要系本期公司收到出口退税额增加所致;报告期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40.41%,系本期银行理财资金规模减少所致;报告期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49.54%,系本期银行理财资金规模减少所致;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69.19%,系本期投入相关长期资产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21年3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年4月12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签署<DEED OF AMENDMENT>的议案》,公司与爱迪项目交易对方签署《修订契据》,爱迪向公司转让其持有的上海澳展投资咨询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
2、2021年3月,公司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勤上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曾勇、朱松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429,84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89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0年12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股权及债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下属公司股权后形成对外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勤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东莞市晶丰置业有限公司共同签署《股权及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广东勤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60%的股权及60%的债权转让给东莞市晶丰置业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总价款为人民币201,364,810.41元。由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转让原有下属公司股权完成后,导致公司被动形成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财务资助期限为一年,公司将做好被资助对象的风险管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 2021年01月19日 |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
2021-007) | ||
公司已回购注销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曾勇、朱松应补偿股份合计12,528,888股,且已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 2021年02月08日 |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勤上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曾勇、朱松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429,84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892% | 2021年02月26日 |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部分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交易对方(自然人股东杨勇、朱松、曾勇;非自然人股东华夏人寿、北京龙啸天下、北京龙舞九霄) | 本次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 | 本人/本公司/本企业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勤上股份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质押。如本人/本公司/本企业作为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人的业绩补偿承诺尚未履行完毕的,则限售期自动延长至业绩补偿承诺履行完毕之日。 | 2016年12月02日 | 自2016年11月25日起三十六个月 | 杨勇于2017年1月17日,将持有的3,000万股公司股票进行质押, 2017年7月24日杨勇解除了上述股票的质押。 |
交易对方(自然人股东张晶;非自然人股东信中利、深圳富凯) | 本次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 | 本人/本企业所认购的勤上股份新股(包括但不限于,限售期内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所增持的股份)的15%,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质押;上述限售期满后,如本人/本企业作为业绩补偿人的业绩补偿承诺尚未履行完毕的,则限售期自动延长至业绩补 | 2016年12月02日 | 自2016年11月25日起三十六个月 | 报告期内履行承诺 |
偿承诺履行完毕之日。 | |||||
配套融资认购方(李旭亮、李淑贤、梁惠棠、华夏人寿、黄灼光、华创勤上股份员工成长1号计划) | 本次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 | 本人/本企业认购之勤上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自勤上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 2016年12月02日 | 自2016年11月25日起三十六个月 | 报告期内履行承诺 |
交易对方(自然人股东杨勇、朱松、曾勇、张晶;非自然人股东华夏人寿、北京龙啸天下、北京龙舞九霄、信中利、深圳富凯)和龙文环球 | 业绩承诺及补偿 | 交易对方杨勇、华夏人寿、信中利、张晶、朱松、曾勇、深圳富凯、北京龙啸天下、北京龙舞九霄及本次交易的其他补偿义务人龙文环球承诺:标的公司2015年至2018年累计实现的税后净利润(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广州龙文股东的净利润,加上2015年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并扣除上市公司于本次发行同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标的公司项目建设所直接产生的损益)不低于人民币5.638亿元;若标的公司2015年至2018年累计实现的税后净利润(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广州龙文股东的净利润,加上2015年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并扣除上市公司于本次发行同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标的公司项目建设所直接产生的损益)低于上述承诺金额的,则交易对方和龙文环球应按承诺金额与实际净利润差额的2倍向公司进行补偿。 | 2016年01月15日 | 2015年度至2018年度 | 未履行 |
交易对方(自 | 规范与上市 |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 | 2015年12 | 长期 | 报告期内履 |
然人股东杨勇、张晶、朱松、曾勇;非自然人股东华夏人寿、信中利、深圳富凯、北京龙啸天下、北京龙舞九霄) | 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 | 本公司/本企业及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勤上股份发生关联交易。若发生不可避免且必要的关联交易,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及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与勤上股份将根据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署合法有效的协议文件,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勤上股份章程之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决策程序、信息披露义务等相关事宜;确保从根本上杜绝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勤上股份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发生。 | 月31日 | 行承诺 | |
交易对方(自然人股东杨勇、张晶、朱松、曾勇;非自然人股东华夏人寿、信中利、深圳富凯、北京龙啸天下、北京龙舞九霄) | 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 为了保护勤上股份的合法利益,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本公司/本企业保证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到与勤上股份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方面完全分开,不从事任何影响勤上股份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的行为,不损害勤上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勤上股份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 | 2015年12月31日 | 长期 | 报告期内履行承诺 |
龙文环球 | 龙文环球(交易对方杨勇之关联方)关于1对1辅导业务的承诺函 | 1、龙文环球同意,未经广州龙文书面同意,龙文环球及下属机构不向广州龙文之外的其他任何当事人转让龙文环球及其下属机构的1对1辅导业务及从事该等业务的下属公司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亦不以委托他人持有或托 | 2015年12月31日 | 长期 | 报告期内履行承诺 |
管等其他方式对标的资产进行处置。2、龙文环球同意,广州龙文对龙文环球所持有的标的资产有特别选择权,广州龙文在任何时候可以单方面发出通知,要求购买龙文环球持有的标的资产。在龙文环球收到广州龙文上述通知后,将以公允的价格向广州龙文转让标的资产,有关价格可以按照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确认的资产评估值等方式确定,并积极协助广州龙文办理相关手续。3、龙文环球同意,在持有标的资产期间,将不通过任何方式使得标的资产存在任何权利限制或瑕疵,该等限制或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以标的资产抵押、质押或使标的资产被查封等。 | |||||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旭亮、温琦) | 关于东莞勤上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规范运作的承诺 | 一、不利用本人对勤上股份的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勤上股份及下属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及本人投资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二、不利用本人对勤上股份的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与勤上股份及下属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三、本人及本人所投资的其他企业不非法占用勤上股份及下属子公司资金、资产;在任何情况下,本人不要求勤上股份及下属子公司违规向本人及本人所投资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四、本人及本人所投资的其他企业不与勤上股份及下属子公司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如确需与勤上股份 | 2015年12月31日 | 长期 | 报告期内履行承诺 |
及下属子公司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保证:1、督促勤上股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勤上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本人并将严格按照该等规定履行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义务。2、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与勤上股份及下属子公司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勤上股份及下属子公司利益的行为。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勤上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督促勤上股份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五、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将维护勤上股份的独立性,保证勤上股份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李旭亮;温琦 | 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 | 自签署本承诺函之日起,在中国境内的任何地区,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股份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不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生产任何与股份公司产品相同、相似或可以取代股份公司产品的业务或活动,并承诺如从第三方获得的 | 2011年02月28日 | 长期 | 报告期内履行承诺 |
任何商业机会与股份公司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立即通知股份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股份公司;不制定与股份公司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经营发展规划。 | ||||||
股权激励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否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为保护公司的权益,公司起诉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龙舞九霄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龙啸天下教育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信中利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中利”)、深圳市创东方富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东方”)、杨勇、张晶、曾勇、朱松、北京龙文环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文环球”)向本公司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事宜,本案于2019年9月26日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并且公司对前述主体持有的公司相关股份、杨勇及龙文环球的财产进行了保全。2019年12月24日,公司与信中利、张晶达成和解并签署了《和解协议》,公司已于2020年1月14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定向回购部分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应补偿股份的议案》,目前协议尚在履行中。2020年6月3日,公司与创东方达成和解并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和解协议》,公司后续将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创东方按照《和解协议》应补偿公司股份的回购注销事宜。2020年11月27日,公司与曾勇、朱松达成和解并签署了《和解协议》,公司已回购注销曾勇、朱松应补偿股份且已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截至本报告日,公司暂未能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龙舞九霄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龙啸天下教育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杨勇、北京龙文环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就业绩补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后续公司将通过积极参与诉讼或继续争取协商等方式,敦促有关当事方尽快落实《补偿协议》的相关补偿事宜。 |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亏损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1,200 | -- | -800 | -1,519.03 | 增长 | 21.00% | -- | 47.3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7 | -- | -0.005 | -0.0100 | 增长 | 30.00% | -- | 50.00% |
业绩预告的说明 | 公司的智慧城市照明项目建设开展缓慢,将影响公司收入确认进度。市场竞争激烈,原材料价格及人工成本的上涨,直接影响到毛利率水平。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50,000 | 10,340 | 0 |
银行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16,340 | 45,000 | 0 |
合计 | 66,340 | 55,34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梁金成2021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