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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科迪: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证券代码:002770 证券简称:ST科迪 公告编号:2021-036号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ST科迪股票代码002770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张清海
办公地址河南省虞城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 18 号
电话0370-4218059
电子信箱185287519@qq.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乳制品、乳饮料和饮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配套的奶牛养殖、繁育和销售,属于食品制造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目前,公司产品销售市场已从之前主要集中在豫鲁苏皖地区逐渐发展为全国市场。乳制品消费与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居民购买力存在较大的相关性,随着城镇和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城镇和农村消费者对乳制品的需求将日益增加。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品牌管理、严格把控产品质量,加强自身竞争优势,把握发展机遇,提高经营业绩。

主要产品及用途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常温灭菌乳、调制乳、含乳饮料、乳味饮品和低温巴氏奶、发酵乳等液态乳制品。公司生产的乳制品属日常消费品,直接供消费者饮用。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20年2019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18年
营业收入475,869,677.68565,522,500.51-15.85%1,285,038,781.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3,342,045.75-174,976,633.09-627.72%129,125,232.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39,518,123.47-175,147,673.88-93.85%102,533,384.2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06,703.5740,790,693.95-116.44%450,112,356.2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16-0.16-625.00%0.1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16-0.16-625.00%0.1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5.41%-10.45%-124.96%7.47%
2020年末2019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8年末
资产总额2,418,014,632.763,424,574,203.72-29.39%3,381,570,655.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03,660,714.641,577,002,760.39-80.74%1,772,781,881.62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57,707,843.27128,424,906.80280,597,088.459,139,839.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946,389.70-14,813,764.7949,369,184.50-1,266,951,075.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0,361,363.81-14,654,128.01-2,946,650.88-124,742,194.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26,195.66-13,317,043.22614,626.585,469,517.41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45,89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41,526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科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内自然人44.27%484,690,000484,690,000质押484,690,000
河南省农业综国有法人8.60%94,148,6740
合开发有限公司
王宇骅境内自然人0.73%8,007,6000质押8,003,492
李桂芳境内自然人0.68%7,427,8000
马爱华境内自然人0.67%7,340,3500
北京财智联合理财顾问有限公司-财智多策略成长一期基金其他0.46%5,028,8680
黄晓勋境内自然人0.46%4,992,9000
徐旭境内自然人0.44%4,834,2300
毛路平境内自然人0.42%4,650,0000
张清海境内自然人0.42%4,628,4004,628,400质押4,628,4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本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已经具备了品牌优势、市场优势、产品优势、较大的通路利润优势和上市公司优势,具有较好的发展基础。公司造血功能和持续经营能力不断增强,规模不断扩大,销售业绩实现同期大幅增长,公司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抓好生产经营,积极探索新的营销方式,加大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力度,拓展销售渠道,提升业绩,尽最大努力实现公司全年目标任务,回报股东,回报社会。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常温乳制品368,778,596.1125,289,858.476.86%-4.62%-23.40%-19.70%
低温乳制品100,049,524.04-1,457,545.81-1.46%-39.75%92.38%-87.35%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为: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09836.54万元;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94563.32万元及计提预计负债19277.36万元所致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主要会计政策变更

(1)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为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选择仅对在 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 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 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项目2019年12月31日新收入准则调整影响2020年1月1日
预收账款84,714,946.10-84,714,946.10
合同负债84,487,807.3684,487,807.36
其他流动负债227,138.74227,138.74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影响金额
2020年12月31日
合同负债63,338,473.82
其他流动负债169,257.17
预收款项-63,507,730.99
受影响的利润表项目
影响金额
2020年度
营业成本20,785,880.01
销售费用-运输费-20,785,880.01

(2)财政部于2019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解释第13号修订了构成业务的三个要素,细化了业务的判断条件,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引入了“集中度测试”的方法。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企业的关联方包括企业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共同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及对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的企业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等。解释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本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

采用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关联方披露产生重大影响。

2、主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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