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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集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据此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3%,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5%;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等要素。具体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财务管理、筹资管理、投资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销售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研究与开发、担保管理、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披露、关联交易、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管理、资产管理、销售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筹资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1)组织架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章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下设各专业委员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并根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明确公司治理层及其职责权限、任职资格、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形成了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

公司结合发展战略、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等合理设置内部机构,设立了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及经营管理需要的组织机构,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并制定相关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岗位的职责权限和工作要求,并随着业务发展需要,对部分内设机构进行优化调整,科学地划分责任权限,形成了相互

制衡机制,确保公司经营活动健康有效的运行。

(2)发展战略

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综合能源系统集成服务商,提供优质的清洁能源一站式服务。公司目前业务主要覆盖高效电池及组件、EPC业务、综合能源系统集成等相关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一站式服务。同时,公司积极推进半导体第二主营业务,通过定向增发股份的形式募集资金开展再生晶圆项目。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等制度有关规定,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明确了战略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与议事规则,通过充分抓住战略机遇及有效的战略管理合理规避战略风险,确保公司未来持续稳健发展和规范经营。

(3)人力资源

公司通过《人力资源规划标准》 《招聘管理标准》 《员工培训考核管理标准》 《绩效考核管理标准》 《培训管理标准》等一系列管理制度,规范了人力资源规划、招聘、培训、绩效考核等活动并严格执行。公司以协鑫大学作为人才培养运营平台,针对不同的角色,进行分层级精准培养,通过内、外部培训等方式,提升员工的专业素质与综合素质,保证了公司长期发展所需要的优秀人才。

(4)社会责任

公司围绕促进就业及员工权益、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等多方面,高度重视对客户、社区、环境的应尽责任,积极履行社会义务,大力传播低碳理念,普及新能源和清洁能源产品,响应国家十四五规划,瞄准“碳中和”,推动“碳达峰”。

公司高度重视员工权益维护,保障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身心健康与安全。依托党工团组织,开展女员工关怀、困难员工帮扶等活动,建设爱心母婴室,为患病、生活困难员工捐助善款。同时,公司积极参与企业所在地各类社会公益事业活动,积极加入“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共建帮扶活动。

(5)企业文化

公司高度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在“价值引领、创新驱动、奋斗为本、协同一家”的核心价值观引领下,从认知、认同、践行和传播四个方面扎根协鑫集成企业文化、并进行文化创新,提升员工归属感,并通过多主题、多层次、多渠道等

形式组织开展风控文化宣导,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6)财务管理

公司根据《会计法》 《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会计核算、资金管理、票据管理、税务管理等工作流程和并严格执行,有效地控制了财务管理风险。 2020年公司新增、修订完成《资金管理制度》 《信用及应收账款管理标准》,进一步完善了资金计划、收支、分析等过程管理,并健全公司客户信用及应收账款管理体系,有效防范信用及资金风险。

(7)筹资管理

公司通过《融资工作管理标准》,规范了融资计划、融资决策、融资担保等活动并严格执行。2020年公司围绕年度经营和投资计划,全面拓宽融资渠道,通过争取银行授信额度、积极开展供应链融资、筹划定向增发等多种融资方式增加资金储备,以满足运营资金的需求。

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外部监管要求,在募集资金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变更、监督管理等方面严格履行申请、审批、信息披露程序。

(8)投资管理

公司根据整体发展战略,制定公司投资计划,合理分配资源,健全和完善公司投资管理机制。通过《投资管理制度》 《项目投资评审管理标准》 《项目投资初评估管理标准》 《投后项目管理标准》等系列投资管理制度,规范了投资评估、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等活动,公司重大投资事项,严格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9)采购管理

公司根据《供应商管理办法》 《招议标管理办法》 《采购作业管理标准》等管理制度,明确了供应商管理、采购计划、采购申请、供应商选择、合同签订、采购验收、采购入库、采购付款等环节的管控要求。2020年公司结合生产经营管理需要,制定合理采购计划,有效指导采购活动,各下属公司及职能部门在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内严格执行采购业务流程,切实履行采购业务的各项要求,有

效降低采购成本,防范采购风险。

(10)资产管理

为了确保资产安全,公司按照不同的资产类别建立《资产管理标准》 《设备管理程序》 《设施管理程序》等,对资产的购置、保管、使用、维护、盘点、处置等环节作出了明确规定,保证资产管理活动有序开展,有效防范资产管理风险。公司财务部及仓储部门每年对实物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以确保资产安全完整、账实相符。

(11)销售管理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销售管理体系,通过《销售管理标准》 《海外销售业务管理标准》 《营销管理作业标准》 《销售控制程序》等相关制度及程序,规范销售计划、客户开发与信用、销售定价、合同订立、销售发货与收款、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有效防范销售风险。通过适当的职责分离及分级授权、加强客户服务和跟踪、加强销售绩效考核等有效措施,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销售目标的达成。

(12)工程项目管理

公司通过《项目管理导则》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标准》 《工程质量管理标准》 《工程项目竣工移交质保及运维的实施细则》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光伏电站工程执行概算管理办法》 《竣工结算管理办法》 《外聘中介机构(工程咨询类)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及细则,规范了项目立项、预算、概算、招标、施工过程管理、竣工结算、外聘中介机构管理等工作程序;同时,项目建设期内建立督办机制,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动态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和安全。项目建设完工后,及时进行竣工结算、决算、移交,确保资产和收入的及时入账。

(13)研究与开发

公司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的理念,大力推进高效和差异化光伏电池、组件技术研发。公司通过《科技工作管理标准》 《科研项目管理标准》 《技术改造项目管理标准》等研发管理制度,规范研发项目的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等关键控制环节,提升研发的工作效率; 同时,加强科研项目管理,完善科研成果的保障机制。

(14)担保管理

公司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明确了对担保对象、担保审批程序、担保审查、担保合同订立及担保风险管理等管理要求,并严格执行管理要求,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

(15)财务报告

公司依据《会计法》 《企业会计准则》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的业务流程,明确了财务报告各环节的职责分工和岗位分离。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方法、程序、内容及对外提供的审批程序均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完整,报告充分及时。

(16)全面预算

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根据公司制定的发展战略目标,确定年度经营目标,逐层分解、下达于公司内部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分、子公司,对公司经营活动全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公司通过《预算管理标准》,明确预算编制、执行、分析、调整、考核等管理要求。公司财务部门作为预算管理的专职机构,通过动态监控定期跟踪预算执行情况,保证预算的有效执行。

(17)合同管理

公司根据《合同管理标准》规范了对外经济活动和内部合同管理,并定期检查和评价合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采取相应控制措施,有效防范合同管理风险。公司各部门、各业务单位在法务等合规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规范合同的谈判、拟定、审核、签署、履行、结算和登记等过程,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18)信息披露

公司通过《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建立了健全信息沟通机制,明确信息披露的原则、披露的主体及职责、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披露标准、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信息传递、审批及披露程序,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对信息披露和重大信息内部沟通进行全程、有效的管控,确保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19)关联交易

公司通过《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实施细则》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等制度规范了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决策权限和程序、信息披露等,同时建立了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的回避机制并严格执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信息与沟通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对信息披露责任人、信息披露内容及标准、信息披露的审核流程、投资者关系活动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公司建立了有效的信息沟通与反馈渠道,使内部信息传递及时、准确、严密,各级管理人员能够根据各自岗位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和指令并正确履行职责,同时在内部各管理层级之间有效沟通和充分利用信息的基础上,通过报告审核和保密制度充分保证了信息的质量和保密性。

(21)内部监督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并接受董事会领导,负责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内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及规范指南》 《内部控制实施指引》等相关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及执行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进行监督与审计,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提出整改建议并监督落实,完善公司内部自我约束机制,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控制缺陷具体

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评价等级损失衡量指标定量标准
损失与利润表相关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
重大缺陷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损失≥营业收入2%损失≥资产总额1%
重要缺陷营业收入1%≤损失 <营业收入2%资产总额0.5%≤损失 <资产总额1%
一般缺陷损失<营业收入1%损失<资产总额0.5%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评价等级缺陷定义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 他缺陷具备合理 可能性导致不能 及时防止或发现 并纠正财务报告 中的重大错报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公司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 3、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5、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性控制; 6、违反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决策失误。
重要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日常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相应的控制; 4、重要信息泄露并对公司业务运作带来重大损失;
评价等级缺陷定义定性标准
5、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评价等级损失衡量指标定量标准
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
重大缺陷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实际损失金额损失≥资产总额1%
重要缺陷资产总额0.5%≤损失<资产总额1%
一般缺陷损失<资产总额0.5%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评价等级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 2、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流失严重; 3、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有效整改; 4、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重要缺陷1、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2、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3、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4、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1、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2、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3、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4、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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