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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集成: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1-052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规范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或“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结合业务发展情况,对公司(含协鑫集成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其关联方的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54,350万元人民币。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0年度在上述预计范围内,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2,041.22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关联方交易类别预计金额 (2020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2020年度)发生 比例差异 比例披露日期及索引
1苏州协鑫工业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1,5001,354.6590.31%9.69%2020年1月18日《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巨潮资讯
2苏州鑫之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委托培训费50090.2418.05%81.95%
3江苏协鑫能源系统制造有限公司厂房租赁700596.3385.19%14.81%
4协鑫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担保费2,60000.00%100.00%
网(http://www.cninfo.com.cn)
合计--5,3002,041.2238.51%61.49%--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1、公司与关联方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实际需求和业务开展进行的初步判断,较难实现准确预计,因此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 2、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遵循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减少关联交易发生的原则,采用市场化原则定价,从而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低于预计总金额,系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遵循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减少关联交易发生的原则,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客观、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情形。

(三)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含年初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单位:万元

序号关联方交易类别2021年2020年
预计金额年初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1苏州协鑫工业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2,000310.511,354.6530.77%
2苏州鑫之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委托培训费150090.2476.38%
3江苏协鑫能源系统制造有限公司厂房租赁700149.08596.3338.75%
4协鑫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担保费1,500000.00%
5向协鑫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短期借款 本金+利息50,0003,026.7339,234.8815.39%

注:2020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已经审计,上述关联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介绍

1、苏州协鑫工业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04月19日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朱战军注册资本:24,000万元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经营范围:单晶硅、多晶硅、LED半导体照明、OLED显示、动力电池及相关产品的研发、检测、销售;节约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从事本公司研发所需原辅材料、仪器设备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以及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3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总资产84,801.2286,929.79
总负债72,829.7574,627.20
净资产11,971.4812,302.59
项目2021年1-3月2020年1-12月
营业收入1,490.716,073.51
营业利润-337.76-1,836.92
净利润-331.11-1,092.64

(以上2020年财务数据及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共山先生间接持有苏州协鑫工业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因此该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2、苏州鑫之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04月14日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康淑军

注册资本:500万元注册地址:太仓市浮桥镇华苏东路18号经营范围:管理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招标代理、招标服务、会务服务、商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3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总资产668.80781.24
总负债988.941,021.18
净资产-320.14-239.94
项目2021年1-3月2020年1-12月
营业收入108.35554.59
营业利润-80.19158.84
净利润-80.1967.44

(以上2020年财务数据及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共山先生间接持有苏州鑫之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因此该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3、江苏协鑫能源系统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07月26日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王东注册资本:22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句容市郭庄镇空港大道886号经营范围:智能电力储能一体化装置、高效能源系统设备、新能源机械控制设备及移动式储能系统设备、工业自动化机器人应用设备的生产和销售;企业自有住房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3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总资产25,702.7726,537.14
总负债12,608.2713,269.67
净资产13,094.5013,267.47
项目2021年1-3月2020年1-12月
营业收入-596.33
营业利润-172.97-705.18
净利润-172.97-705.18

(以上2020年财务数据及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共山先生间接持有江苏协鑫能源系统制造有限公司,因此该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4、协鑫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0月24日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东注册资本:88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88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电力、矿业及其他工业、商业项目投资,储能、动力电池产品销售,工矿产品销售;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软件开发;大型设备安装服务、机电设备安装服务;信息化规划、信息技术管理咨询、信息系统工程管理;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9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总资产5,891,229.095,628,667.15
总负债3,699,488.673,494,398.25
净资产2,191,740.422,134,268.90
项目2020年1-9月2019年1-12月
营业收入1,276,617.051,969,918.87
营业利润78,972.07117,242.13
净利润59,385.4676,272.45

(以上2019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0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关联关系:协鑫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因此为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方的履约能力

上述各关联方均依法存续经营,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各关联方将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机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或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执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与各关联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正常业务范围,能充分利用各方拥有的资源,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与合作共赢,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公司2020年度与相关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预计与相关关联方在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54,350万元人民币。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认真阅读了本次关联交易的有关材料,发表如下意见:

1、事前认可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中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相关的资料予以核查,认为本次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的要求,有利于交易各方获得合理的经济效益,予以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交易各方获得合理的经济效益,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客观、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此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朱共山先生、孙玮女士、罗鑫先生、生育新先生已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认为:

协鑫集成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协鑫集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对协鑫集成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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