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
扣除事项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喜专审字(2021)第010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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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的
专项审核报告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中喜专审字(2021)01013号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海核电公司”)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的说明》(以下简称“营业收入相关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和披露营业收入相关说明,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台海核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相关说明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营业收入相关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的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
为了更好地理解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的情况,后附营业收入相关说明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审核报告仅供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此页无正文,为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中喜专审字(2021)第01013 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2021年4月29日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的说明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
的专项说明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表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喜审字(2021)01057号)。
由于本公司经审计的 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修订)的相关要求,我们就本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说明如下:
项目 | 本年度 | 备注 |
营业收入 | 440,057,718.13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21,715,355.72 | |
其中:材料销售 | 5,754,380.63 | |
租赁收入 | 10,240,318.19 | |
其他 | 5,720,656.90 | |
营业收入扣除后的金额 | 418,342,362.41 |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