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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氏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2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列报的股东权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和其他相

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租赁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认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0 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及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3.公司独立董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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