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在南京市仙林大道99号星叶广场召开,监事会成员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2020年度企业公民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对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保证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