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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金王: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 B座20层

邮编:100073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鉴证报告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location):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 B座20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话(tel):010-51423818 传真(fax):010-51423816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第 2 页 共 2 页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青岛金王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青岛金王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1年4月29日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6年配套融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576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123,112.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1.85 元,共计募集资金59,264.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2,0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57,264.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5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335.53 万元后,公司2016年募集资金净额为 56,928.4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16)第SD03-0003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期募集资金2020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863.54 万元,截至2020年12月 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8,058.83 万元。2020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31.01 万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525.94 万元(包

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专项使用。

(一)2016年配套融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6年5月24日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花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连同上海月沣化妆品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连同广州韩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青岛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年12月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及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花园支行8025302005152081,508.1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38030201380000005435.6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青岛分行6901015530000305812.09
合计1,525.94

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290.00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事项,已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由其于 2016 年 7 月1 日出具《关于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中兴华核字(2016)第 SD03-0021 号)。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青岛金王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及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105,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2017年8月15日,公司已经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青岛金王 2017 年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 8,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其中3,5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9个月,到期将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 3500.00万元,已于 2018年 6月 7日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8年 6月 15日,根据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公司提前将尚未到期的 4,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142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8年8月24日,公司将剩余的30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五)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广州韩亚营销网络建设和品牌推广项目”及“上海月沣直营终端铺设项目项目”属于营销渠道建设,与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因此其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所实现的收益均体现在标的公司整体业绩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5月1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公告》,本次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调整主要为对“上海月沣直营终端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用途进行内部调整,并将“支付本次交易的税费和中介机构费用”项目结余资金投入“上海月沣直营终端铺设项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及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详情请查询公司于 2018年5月18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2020年度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5、支付本次交易的税费和中介机构费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9,264.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63.5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8,058.8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064.4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80%
是 3,500.00 2,435.53 2,435.53100.00% 已完成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59,264.00 59,264.00 863.54 58,058.83
合计 59,264.00 59,264.00 863.54 58,058.8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2018年 5月 1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公告》,本次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调整主要为对“上海月沣直营终端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用途进行内部调整,并将“支付本次交易的税费和中介机构费用”项目结余资金投入“上海月沣直营终端铺设项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及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290.00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事项,已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由其于 2016 年 7 月1 日出具《关于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经青岛金王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及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105,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2017年8月15日,公司已经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青岛金王 2017 年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 8,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其中3,5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9个月,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暂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广州韩亚营销网络建设和品牌推广项目”及“上海月沣直营终端铺设项目项目”属于营销渠道建设,与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因此其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所实现的收益均体现在标的公司整体业绩中。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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