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21-018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二)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二》,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浙江金庄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金庄”)与欧莱雅签署《经销协议》及补充协议已经到期,浙江金庄拟与欧莱雅续签《经销协议》及补充协议,为充分利用欧莱雅的信用额度及信用账期,公司同意与浙江金庄股东黄波、叶凌、俞霆根据各自在浙江金庄拥有的权益为浙江金庄向欧莱雅申请的不超过500万元的信用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或签署协议之日起至《经销协议》及补充协议履行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湖北晶盟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晶盟”)向交通银行武汉东西湖支行申请的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即将到期,为保证湖北晶盟业务发展和正常资金需求,公司、湖北晶盟股东陈晶拟继续共同为湖北晶盟向上述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或签署协议之日起)。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浙江金庄化妆品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浙江金庄化妆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采荷路41号7幢二层209
法定代表人:黄波
注册资本:2249.88万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般项目:化妆品批发;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办公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家用电器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设备销售;化妆品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咨询策划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针纺织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 | 认缴出资额 (单位:万元) | 出资 方式 | 出资 比例 |
青岛金王产业链管理有限公司 | 1349.92 | 现金 | 60% |
黄波 | 359.94 | 现金 | 16% |
叶凌 | 315.09 | 现金 | 14% |
俞霆 | 224.93 | 现金 | 10% |
合计 | 2249.88 | 100% |
股权结构图: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浙江金庄母公司经审计总资产138,766,392.42元,负债97,516,981.28元,资产负债率70.27%;净资产41,249,411.14元;2020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50,511,387.01元,净利润-26,193,822.17元。
截止2021年3月31日,浙江金庄母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138,762,004.12元,负债100,056,554.56元,资产负债率72.11%;净资产38,705,449.56元;202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0,433,147.02元,净利润-2,543,961.58元。
2、湖北晶盟化妆品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湖北晶盟化妆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东山办事处东岳村161号(16)
法定代表人:陈晶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化妆品、日化产品的产业链管理;企业管理;品牌策划;化妆品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批发及网上销售;化妆品、护肤品、美容美发用品、香水、洗涤用品、日用百货、服装、饰品、办公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电子商务信息咨询(不含商业秘密);仓储服务(不含危化品);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 | 认缴出资额 (单位:万元) | 出资 方式 | 出资 比例 |
青岛金王产业链管理有限公司 | 2550 | 现金 | 51% |
陈晶 | 2450 | 现金 | 49% |
合计 | 5000 | 100% |
股权结构图: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湖北晶盟母公司经审计总资产139,202,534.23元,负债99,105,476.63元,资产负债率71.20%,净资产40,097,057.60元;2020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96,708,838.10元,净利润-17,935,549.16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湖北晶盟母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139,750,177.03元,负债99,477,688.63元,资产负债率71.18%,净资产40,272,488.40元;202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9,481,837.93元,净利润175,430.80元。
三、董事会意见
浙江金庄及湖北晶盟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主要原因为,为开展业务,向母公司借款所致。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此次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充分利用银行信用进行融资,解决流动资金需求,积极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可用担保额度为40,270万元,实际担保总额为12,76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18%,全部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所涉及担保额度5,85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37%,占2020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1.21%。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规定及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浙江金庄、湖北晶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信用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能充分利用银行信用进行融资,解决流动资金需求,积极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向供应商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能充分利用供应商信用,解决短期流动资金需求,积极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3、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