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21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旭光先生主持,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会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资本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审计,母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34,947,037.2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053,296,482.14元,按2020年度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3,494,703.73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84,748,815.69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523,639.51元;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28,744,846.41元。
基于公司2020年经营情况,为保证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进行产业自动化、信息化升级改造,以及流动资金需求,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五、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六、审议通过《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政策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九、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编制的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认为:公司充分听取并重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理建议与意见,在保持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制定了未来三年稳定、持续、积极的分红政策,能够实现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更好地保护了股东的利益。
十、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