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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意集团: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以维护股东利益为最高准则,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忠实履行监督职能。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公司经营决策程序、公司财务情况、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守法情况等各方面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监事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2020年公司各方面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忠于职守,全面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未出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七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议案》。

(三)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四)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5月27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董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3、《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2020年度向银行借款授信总量及授权的议案》;

8、《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0、《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1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五)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六)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部分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七)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二、监事会对2020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参加了股东大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财务情况、关联交易情况等各方面进行了全面的监督和检查。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列席了2020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召集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认真履行了《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经营决策符合程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2020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出具保留意见的事项是客观存在的,该事项不影响公司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属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中规定的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实际情况,拟采取的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是可行的。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4、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相关法规政策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全体成员就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较好地执行,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5、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通过对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监督、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关联交易均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予以公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2,200万,上述担保事项以履行了合规的审议程序,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

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事项,没有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6、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

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积极地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和登记管理工作,尽量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同时不定期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培训和保密提示,有效防范了泄露内幕信息及利用内幕信息交易等行为。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亦未发生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2021年,监事会将以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为己任,继续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认真做好相关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科学管理、规范运作,保障公司持续快速协调发展。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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