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其中关于租赁项目的会计政策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4、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