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6 证券简称:金安国纪 公告编号:2021-013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2021年1月1日以后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10亿元。该事项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一一、、票票据据池池业业务务情情况况概概述述
(一)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二)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三)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含2021年1月1日以后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享不超过1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
(五)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二二、、开开展展票票据据池池业业务务的的目目的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需要频繁的收取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为了有效的管理业务结算中的银行票据、提高银行票据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资金占用及管理成本,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
三三、、票票据据池池业业务务的的风风险险和和风风险险控控制制
(一)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质押业务时,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二)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四、、决决策策程程序序和和组组织织实实施施
(一)在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二)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三)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五五、、独独立立董董事事以以及及监监事事会会意意见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1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10亿元的票据池业务。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六六、、备备查查文文件件
(一)《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