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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创医惠: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2020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填补措施和相关承诺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3、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4、2020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填补措施和相关承诺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审核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5、2020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6、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7、2020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相关承诺的议案》、《关于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8、2020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全体监事

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议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均无异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决议,不存在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2020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事项。

2、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2020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经营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报告期内的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各阶段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1)2018年5月,本公司向宁波三创瑞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4,500万元,

该增资款后被宁波三创瑞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大股东浙江三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拆借给其关联公司使用。由于本公司与浙江三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前期投资项目沟通过程中,双方在投资理念上存在差异,2020年12月,公司将持有的宁波三创瑞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5%股权以4,72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浙江三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已于2020年12月和2021年3月收回股权转让款4,725万元。浙江三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上述4,500万元拆借给其关联公司使用与本公司大股东杭州思创医惠集团有限公司向宁波大越创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借款3,960万元存在一定的关系,大股东一定程度上存在对本公司的资金占用。截至2021年3月18日,公司已收到股权转让款4,725万元,上述资金占用事项的影响已经消除。

2) 2020年2月,本公司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惠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惠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杭州易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793,620.00元股权以54,000,0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本公司,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持有杭州易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8.00%股权。2020年2月,本公司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惠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达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惠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持有的杭州盈网科技有限公司50,000.00元股权以10,780,000.00元的价格、杭州达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持有的杭州盈网科技有限公司185,600.00元股权以40,000,0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本公司,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杭州盈网科技有限公司38.41%股权。

本公司对大股东资金占用进行核查后发现,本公司支付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惠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转让款64,780,000.00元有流向大股东杭州思创医惠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为了彻底解决大股东的资金占用问题,经公司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惠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协商,公司拟取消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惠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上述股权转让

交易,收回资金。

3)本公司大股东杭州思创医惠集团有限公司与杭州伯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中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伯仲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闻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杭州迈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资金往来频繁。2018年至2020年,杭州思创医惠集团有限公司收到上述公司汇入的资金部分来源于公司支付给供应商杭州闻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杭州七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伯仲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盈网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智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易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杭州世智软件有限公司、浙江道一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医势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迈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智汇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美文广告有限公司、杭州认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的货款,其中部分货款后来已经退回本公司,另外部分货款已经结算。为了彻底解决大股东资金占用问题,公司与上述供应商协商,决定取消核查中发现的涉及大股东资金占用的异常采购交易7,464.00万元,收回资金。另外2018年至2020年公司收到上述供应商退款及结算的区间占用金额分别为1,388万元、5,884万元和4,886万元。

截止2021年4月28日,公司已经收回上述资金占用款项2,405万元及利息

69.86万元。目前大股东杭州思创医惠集团有限公司正积极通过各种方式筹集未归还的占用资金,争取在2021年4月30日前归还。

4、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及互利双赢的交易原则,符合双方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和具体情况及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没有对关联方构成重大依赖,关联交易没有对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5、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但公司在2020年度内部控制体系仍存在一些瑕疵,未来,公司需进一步加强对外投资的管理,包括履行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程序、持续跟踪对外投资款项的实际使用状态等;同时,公司需进一步加强款项支付的管理,包括参考行业内的普遍做法把握预付款的支付政策、合理控制预付款的支付比例等。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罚或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处分的情形。

6、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他违反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7、对2020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计划

2021年本届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2021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3、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2021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政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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