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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创医惠:思创医惠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关于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天健函〔2021〕768 号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创医惠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1〕3958号)。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年修订)》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思创医惠公司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三)所述,思创医惠公司及子公司与杭州闻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杭州七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伯仲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盈网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智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易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杭州世智软件有限公司、浙江道一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医势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迈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智汇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美文广告有限公司、杭州认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供应商2020年度发生采购交易16,381.38万元,部分采购货款在2020年以前支付,后思创医惠公司及子公司拟与上述部分供应商取消采购交易7,464.00万元;2020年2月,思创医惠公司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惠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购杭

州盈网科技有限公司4.3103%股权和杭州易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8%股权,并支付股权收购款6,478.00万元,后思创医惠公司拟取消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惠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上述股权转让交易;上述部分供应商及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惠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思创医惠公司大股东杭州思创医惠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资金往来,并且公司大股东杭州思创医惠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由于缺少相关资料及思创医惠公司的内控缺陷,我们无法就思创医惠公司与上述公司交易的真实性、公允性、准确性及大股东杭州思创医惠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完整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详细理由和依据

(一) 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

在执行思创医惠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时,我们确定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为1,002.35万元。思创医惠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实体,我们采用其本期利润总额12,529.38万元作为基准,将该基准乘以8%,由此计算得出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为1,002.35万元。本期重要性水平计算方法与上期一致。

(二) 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

(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2020年度思创医惠公司及子公司与杭州闻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杭州七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伯仲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盈网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智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易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杭州世智软件有限公司、浙江道一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医势科技

有限公司、杭州迈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智汇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美文广告有限公司、杭州认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供应商发生采购交易16,381.38万元,思创医惠公司通过核查发现,其支付给上述供应商的采购款有流向思创医惠公司大股东杭州思创医惠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为了彻底解决大股东资金占用问题,思创医惠公司与上述供应商协商,决定取消发现的涉及大股东资金占用的异常采购交易7,464.00万元,收回资金。2020年2月,思创医惠公司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惠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购杭州盈网科技有限公司4.3103%股权和杭州易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8%股权,并支付股权收购款6,478.00万元,其中5,400.00万元列报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078.00万元列报于长期股权投资,思创医惠公司对大股东资金占用进行核查后发现,其支付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惠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转让款6,478.00万元有流向大股东杭州思创医惠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由于缺少相关资料及思创医惠公司的内控缺陷,我们无法就思创医惠公司与上述公司之间交易的真实性、公允性、准确性及大股东杭州思创医惠集团有限公司资金占用的完整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上述事项中管理层的估计是否合理作出判断,因而无法确定上述事项对思创医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我们认为,上述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仅限于对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营业成本、信用减值损失等项目产生影响,该等错报不会导致思创医惠公司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因此不具有广泛性。根据审计准则的规定,我们就该等事项发表了保留意见。

三、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

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详见本说明二。

特此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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